勇警張景義為了護民,在三年前不慎開槍擊斃竊賊,沒想到事後竟然遭到檢方起訴,還必須付出大筆賠償金,引發民眾震怒!現在警察署長也透過網路發聲,表示對勇警的權益一定會「捍衛到底」,來保持第一線警員的尊嚴!
▼2013年的七夕時,新北市中和區的竊賊黎育維駕車逃到西門町,因為心虛害怕警察攔檢,竟然開車衝撞人行道,企圖攻擊員警,讓周遭民眾嚇得紛紛躲避。員警張景義為了避免黎嫌再度衝撞,便朝車輛輪胎開了兩槍,其中一槍不慎擊中黎嫌腹部,導致他傷重身亡。
事發後,檢方認為張景義是正當防衛,所以兩度不起訴。沒想在嫌犯家屬第三次提告後,又決定起訴張景義,理由是打中黎嫌的子彈是從擋風玻璃穿透,跟張景義說的「瞄準輪胎」有落差,因此判定員警使用槍枝不當。
▼從警已經25年,目前46歲的張景義指出,當時他肉身擋在前面,警告黎嫌停車下車,但對方都不聽勸,還不斷衝撞人行道,情況急迫,他判斷不開槍可能會危害到後面民眾,才在千鈞一髮之際開出2槍,沒想到卻因此吃上官司。
其實在案發後,張景義也有向家屬慰問,當時黎嫌的太太剛好生第三胎,警方便幫忙買尿布奶粉,送上30萬慰問金。原本雙方打算和解,但當張景義準備好和解金400萬元時,死者家屬卻開口要求1400萬,後來還加碼到2000萬,最後才降至700萬,只是這對張景義來說,仍是一筆無法承受的負擔。
▼張景義感嘆說,事發後他和死者家屬一直在談,卻因為和解金一直談不攏。雖然官司纏身,但他表示若事情重來一次,他還是會做出一樣抉擇,「我是一個警察,我在履行警察責任,我後面有幾十位民眾遭受到危險,我一定還是會擋在車子前面,一定還是會開槍。」
這個「逆轉判決」也讓不少基層員警覺得相當憤怒,直呼是不是以後警方都不應該追捕逃犯。警政署長陳國恩也透過臉書「NPA署長室」力挺員警執法,表示「雖無奈但絕不氣餒」,會請北市警局全力協助同仁打贏這場官司,並遴聘最好的律師協助訟訴進行,以強力維護第一線執法員警的尊嚴。
▼陳國恩也說道:「我們希望社會一定要挺警察,怎麼可以不挺?」他指出警察的權限不斷被限縮,但承擔的責任並沒有一點點降低,「能有這樣的成績都是同仁在街頭上一點一滴累積而成,我們不希望同仁在街頭上反成了執法弱勢。」
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支持,表示:「力挺合法開槍!」、「支持用槍!不希望再發生上次毒販撞死女童事件」、「警察抓犯人,乖乖就逮怎會被擊斃?」、「今天歹徒不會因為你不開槍就不衝撞你,如果造成更多的人員傷亡,誰負責?」、「『再議』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這件事擺明就是檢察官不想再被煩了,所以把你起訴,你去法院打官司吧」、「現在作姦犯科都可以比囂張的喔 ,家屬更是如此還敢明目張膽要求巨額金額 」、「司法加快改革吧!這些不適任檢察官需要快快淘汰!」基層員警的權益的確需要維護,不然以後誰來保護我們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