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關於鬼/鬧鬼怎麼說?

是否真有鬼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鬼」這個詞的準確含義。如果它的意思是「靈的存在」,那麼回答就是「有」。如果它的意思是「已死人的靈魂」,回答是「沒有」。聖經十分明確有靈的存在,既有好的也有壞的。但是否定死人的魂能停留在地上並「鬼纏」活人。

希伯來書9:27說,「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人死後發生在靈-魂上的事——審判。這個審判的結果是信徒上天堂(哥林多後書 5:6-8;腓利比書1:23),不信的下地獄(馬太福音25:46;路加福音16:22-24)。沒有中間選擇。在地上以魂的形式存在作「鬼」是不可能 的。根據聖經,如果真有鬼這回事,他們絕不是無形體的已死之人的魂。

聖經明確教導確實有靈的存在,他們能與我們的物質世界聯繫並顯現。聖經把這些存在確定為天使和魔鬼。天使是衷心事奉神的靈,他們公義、美善和聖潔。魔鬼是 墮落的天使,他們背叛了神。魔鬼邪惡、欺詐並具毀滅性。根據哥林多後書11:14-15,魔鬼偽裝成「光的天使」和「公義的僕人」。以「鬼魂」出現和模仿 已死之人看上去絕對是魔鬼有能力做到的事。

聖經中最接近「鬧鬼」的例子出現在馬可福音5:1-20。一個人被一群魔鬼俯身,他們利用這個人在墳塋遊蕩。這是一個普通人被魔鬼控制來嚇唬那一帶的居 民。魔鬼就是要「偷竊、殺害、毀壞」(約翰福音10:10)。他們會盡力欺騙人,讓人離開神。這似乎就是對當下「鬼」類行為的解釋。無論是鬼,盜屍者或是 鬧惡作劇的鬼,如果真有邪靈行為發生,那一定是魔鬼所為。

那麼一些「鬼」做「正事」的例子如何解釋呢?那些說召喚死人並從死人身上獲取真實有用消息的巫師是怎麼回事呢?再次強調,關鍵是記住魔鬼的目的是欺詐。如 果結局是人信了巫師而不是信神,魔鬼當然願意透露真實情況。如果出自邪惡的動機,即使是有益真實的資訊,也可能將人引入歧途、墮落和毀滅。

人們對超出科學可知範圍的東西越來越感興趣。有人或商家自稱「捉鬼」,收錢幫你把屋裡的鬼趕走。巫師、通靈者、占卜牌和女巫漸漸被視為正常。人本來就知道 靈界的存在。可悲的是,許多人尋找靈界的真相不是通過與神交通和查經,而是讓自己被靈界誤導。魔鬼一定在嘲笑當下存在的大量屬靈騙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