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後千萬別講「這句話」 不然你就賠慘了
常常在路上一個不小心,就跟人擦撞發生車禍,有時為了避麻煩,情況輕微時就道個歉,盡量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好。
但還是要多加小心提防!有律師接受訪問時就說,他碰過當事人先道歉,卻被對方趁機緊咬不放,強硬索賠,因此他建議大家,在警察到現場處理前"沉默是金"才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
而一旦發生車禍,千萬不可急著逃離現場,劉律師表示,只要一走就是肇事逃逸,反而變成犯下重行。之前宏都拉斯大使跟少年發生擦撞,因要趕飛機就留下名片先行離去,差點引發肇逃事件。
他更再三強調「『沉默是金』在車禍現場是最適用的。」建議大家,一旦發生事故,還是等警察來拍照存證後,釐清整個事件,事後再談賠償等事宜。
另外更要和氣的溝通,即使對方語氣挑釁,也千萬不要上當!
為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發生,謹提供十大車禍處理要訣:
一、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三、如果有人員傷亡,速打一一九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及送往的醫院。
四、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翔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五、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O八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和解談判的技巧
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
要先知道此案能 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 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如果想知道自己規畫的汽車險組合保費多少,可向產險公司詢問,或者上網自行試算一下,目前有提供上網試算汽車險保費的是富邦產險,網址是:http://www.fubon-ins.com.tw
※三種投保管道
由於汽車保險的基本保費是由財政部統一規格化,所以基本上無論是向汽車業務員、直接到產險公司、上網投保或保險代理人投保,保費均相同,只是可能因購買管道不同,而有些許折扣。
投保管道1-找汽車業務員
買車時,一併將保險交給汽車業務員來辦理。這麼做的好處是方便,但只能選擇與該款車商有簽約的3家產險公司投保,且通常無法取得折扣。
投保管道2-找保險代理人
這種管道可議價空間最大,保險代理人最多可給予12%的折扣。但景氣不好,小李曾聽說有保險代理人收了帳卻逃逸的案例,結果車主賠了錢也賠了保單。
投保管道3-直接向產險公司投保
大約可享有10%折扣,這種方式最安全,但得自己跑一趟保險公司投保,無法到府服務。
最後,由於汽車業務員願意退傭,小李還是請汽車業務員代辦保險事宜。不過,小李提醒車主們,向汽車業務員或保險代理人
投保時,應記得向業務員或代理人索取蓋有「公司章」的收據與要保書。
※認識汽車保險?
身為車主,首先要了解各類汽車責任險的保障內容,才知道自己要如何投保。產險專家黃湘燕指出,汽車保險主要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任意保險兩大類:
1.強制汽車責任險:
這是政府為保護車禍受害人的權益,規定每一位車主均須投保的保險,承保範圍是當汽車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受害人可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受傷醫療費用20萬元,死亡保險金1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強制汽車責任險只針對受害的第三人賠償,賠償範圍是身體的傷害,並不包括車禍時車輛及其他財產的損失。
2.任意汽車保險: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只保障事故中的第三人身體傷害,但汽車也可能發生其他的損害,如車子擦撞、遭竊等,所以另有任意汽車責任險,車主可依需要選擇投保,保障範圍包括意外責任險、車體損失險、竊盜損失險及各式附加險。
a.意外責任險
意外責任險又分成針對第三人人身傷害險與第三人財產損害險2種,保障的對象都是事故中的第三人。
人身傷害責任險與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障範圍相同,但因強制汽車責任險有120萬元的保額上限,所以如果擔心發生意外可能賠償金額不夠,則可以加保第三人傷害責任險增加保額。
財產損失責任險則保障受害第三人的財產,保障範圍擴及對方的汽車及其他財產。
b.車體損失險
車體損失險的保障範圍是被保險的汽車本身,車體如因事故毀損時,保險公司依承保範圍負責理賠。車體損失險又分為甲式及乙式兩種,甲式的保障範圍較大,保費也比較高,通常比乙式高出約50%的保費。
對於一般汽車來說,投保乙式就足夠,因為乙式對於汽車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範圍大多有理賠,如車子碰撞、翻覆,或是因火災、閃電、爆炸...等「意外」導致車體損壞,都在理賠範圍之內。甲式保障範圍則增加他人惡意傷害汽車造成的損壞,舉例來說,汽車停在路邊遭人噴漆或刮傷,這些狀況同樣會傷害車體,但只有投保甲式才得以理賠。
因此,如果開的是特別拉風、容易遭妒的進口車,或是停車習慣不好,經常隨便停車的車主最好考慮投保甲式,一般車主投保乙式應該就夠用。
c.竊盜損失險
愛車遺失,是最令車主心痛的一件事。竊盜損失險保障的是整台車因偷竊、搶奪、強盜所產生的損失,但理賠並非全數給付車款,而是依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及車主自負額(20%),還要經過30天尋車期才賠償。
d.各種特約保險
如果車主還有其他的保險需要,且在預算許可之下,另外有些附加特約保險可視狀況加保。如酗酒駕車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險、颱風地震險等。
值得一提的是,當汽車發生狀況有理貼需要時,保險公司是依照投保的內容來理賠,所以車主應在投保之前仔細評估自己需要的保障內容來投保。
因此,在投保時要看清楚保障範圍,何種狀況下理賠或不理賠,車主應該要釐清。
※車子發生狀況時,如何申請理賠?
車子發生狀況大致有下列幾種情形:
Condition1:發生交通或意外事故,如與其他的車子相撞、車子自行撞毀等。車主應該依照下列步驟去做,才能確實保障自己的權益,並避免糾紛。
步驟1:立刻報警處理。
發生狀況時,與其站在現場吵架,浪費口舌,不如立刻自行或找人通知警方處理。不過,如果有人受傷,在報警同時,應通知救護車或儘速將傷者送醫,救人第一。
步驟2:保留現場。
發生事故時,儘可能不要移動車體,以方便鑑定事故發生的原因,並記得在車後放置警告標誌,提醒來車注意。但如果車子停在主要幹道上,不但危險,也會影響交通,則可就近找到粉筆之類的物品,在車子的4個輪胎位置做記號,再將車子移開到路旁,等候警方與相關人員前來處理。
步驟3:通知保險公司。
記得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狀況,保險公司會視狀況判斷是否派人前往處理,或者車主會被告知處理方式。
步驟4:不要私下和解。
有時候,事故雙方或警員會在息事寧人的心態下,考慮私下和解,在此建議車主最好不要私下和解,也不要逕行承諾給付對方理賠金額,有爭議發生時,就相互留下保險公司的電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步驟5:萬一對方逃逸,記下對方車型、顏色、車號。
有時候,發生事故時,可能肇事者會開車逃逸,這時先不要慌,記下對方的車號、車型、顏色等等相關資料。
步驟6:於5日內申請理賠。
發生事故後,記得在5日之內,開著車子,以及相關資料到保險公司,填寫理賠申請書,以便保險公司進一步處理及進行和解。
Condition2:車子失竊。車子失竊通常是整車被竊,也有部分狀況是車內的零配件被竊,無論如何,處理步驟如下:
步驟1:立即到失竊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並記得向警方取得失竊證明單。
步驟2:儘速帶著相關證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Condition3:車子輕微損壞。如果非交通事故引起的車子輕微損壞,可能是停在路旁被撞,或者零件故障等,這時亦應在5日之內開著車,
攜帶相關證件,到保險公司辦理鑑定與理賠。
※申請理賠時應攜帶的證件:
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應攜帶保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如果是因發生交通事故,還要帶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件收據;若是失竊,最好還有警方失竊證明單;非以上狀況,就直接將車開到保險公司。
※車內應放置的重要物品
1.保險公司與業務員的聯絡電話。
2.粉筆。
3.警告標誌。
4.紙筆。
5.道路救援服務卡或電話
※哪些狀況下不理賠?
投保汽車險,並非發生任何狀況都可以獲得理賠,若有以下情形發生時,即使投保了應有的險種,保險公司仍可依保險契約的規定,不負理賠責任,車主必須注意。
1.將車子借給被保險人配偶、四等血親或三等姻親以外的人駕駛,有損壞時,保險公司還是會支付保險金給車主,但會再向實際造成這項事故者索賠。此外,如果車子是出租給別人,有領取報酬的類似行為,造成的損壞保險公司不賠。
2.逾時報案。事故發生時必須以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在5日內填寫書面的理賠申請書。
3.無警處理。事故發生應找警方在現場處理(現場拍照、筆錄)。
4.車主私下承諾對方賠償,而未經保險公司同意。
5.吸食違禁藥物或醉酒駕車肇事,造成車子毀損不賠,對人身造成傷害也應自行負起責任。但如有投保酗酒險,對於受害的第三人保險公司會負起賠償責任。
6.無照駕駛。
7.肇事逃逸。
8.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有虛報或詐欺行為。
9.刑事責任。保險的效用限於民事賠償部分,如果在事故發生時,致他人身體受傷、殘廢、死亡等,刑責部分不在承保範圍內。
10.汽車自然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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