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打開冰箱,發現到鮮奶過期一天!這時候到底能不能喝呢?到底食物過了保存期限,還能不能吃呢?事實上,還有一些食物還能夠繼續食用,不會造成食物浪費。根據英國《衛報》報導,丹麥為了解決剩食、提倡食材不要浪費,開設了全球第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剩食超市-WeFood(我們的食物)超市,近期也拓展了第2家分店,可見這些剩食還是很受歡迎!



英國《衛報》報導中寫道:


一名丹麥學生只花了20丹麥克朗(約新台幣90元)買下一瓶高級的橄欖油,並表示與其把東西扔掉,不如拿來賣給有需要的人。超市內的所有食物售價頂多只有市售的7成,有的甚至半價出售,因為陳列架上的商品不是已經過期,就是外觀有明顯的缺損。


但透過回收剩食的方式,讓丹麥現在一年丟棄的食物總量,較5年前相比已經減少了4分之1。許多超市更打算跟進,以低價出售即將過期的食品。


根據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署的統計,全美一年有高達40%的食物被丟棄,美國政府目前正透過“食物浪費大挑戰(Food Waste Challenge)”的計劃,吸引慈善團體的加入,寄望能在2030年減少50%的食物浪費。



至於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Food Network)則列出了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分別是:        


1.罐頭食品:        


貯存在乾爽的環境下,罐身沒有凹陷或生鏽,則過期4年也可以吃。



2.乾酪:        


超過有效期限1個月還是能吃。



3.穀物早餐(cereal):        


沒有開封的話,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還是能繼續食用。



4.雞蛋:        


放在水中如果會沉下去,就可繼續吃,如果會浮起來,則需要丟棄。



5.冷凍食物:        


低溫貯存加上冰存後的脫水狀態,使食物即使過期也是能吃。



6.餅乾:        


只要沒有出現油耗味或變得粉碎,仍就能繼續吃。



7.奶油:        


快要過期之前把它放入冷凍庫,即可繼續保鮮。



8.麵包:        


如果一直放在冷凍庫里,就算過了期限仍然新鮮。



9.有包裝的綜合蔬菜:        


只要沒有變得軟爛,過期也是能吃。



10.乾燥麵條:        


完全乾燥的狀態下,可以放上3年。


振興醫院營養師塗蒂雅解釋,“保存期限”或“有效日期”其實指得是保持產品價值的時間,可能是過了這個時間點,營養價值或口感等會有降低的情形,卻不代表該食物已經腐敗,因此過期的食品還是可以食用。不過,她仍建議儘早食用完畢最好。



至於食品到底可以存放多久?要依儲存方式及食物特性而定。


塗蒂雅認為,乾料、真空食品、殺菌的食品較不容易腐壞,但也不代表永遠不會腐壞。如果幹料受潮、真空罐頭凸罐,或食品受到菌污染,就算沒有過期,也不宜再繼續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