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名藥廠董事長佐藤偷吃美女人妻被捉姦後,透過律師要求人妻的老公須先提告通姦並立即撤告,才願簽和解書分期賠700萬元,結果人夫照做後,日籍董座只付了兩期共200萬就毀約拒付,對此,律師陳佑仲分析說:「確是罕見高招,張男若照做,在法律上等於完全放棄該次捉姦的告訴權,後續佐藤若毀諾不賠錢,只是民事糾紛,完全閃過通姦刑責。」律師莊秀銘認為,這招「有點狡詐」,且讓警察、檢察官陪著做白工,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廖芳萱指出,一般捉姦案發生後、在未提告前,雙方會在和解書會寫到「雙方放棄所有刑事、民事告訴權」,但實際上若捉姦一方事後若嚥不下一口氣,因為捉姦的一方還沒提告過,仍可在半年內告對方通姦,對於被捉姦一方並非百分之百安全。 廖芳萱分析,可能因為這樣,佐藤一方才堅持「提告通姦並立即撤告」,因為提告後一旦撤告形同放下手中武器,除非日後捉到新事證,否則不能再告通姦。因此廖芳萱建議,「務必等對方付清和解金再撤告」,對於捉姦的一方比較有保障。 此案張男與徵信社人員先衝進房間找到使用過保險套,再通知警察到場採證,事後張妻與佐藤聯手告張男等人在警察到場前妨害自由,對此,律師陳佑仲說:「因警察未全程在場,所以有模糊空間,若徵信社有錄影證明並未限制張妻、小王人身自由,訴訟上比較安全。」(丁牧群/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賤招吧。符合道義叫做高招,只符合法律的基本要件則是賤招」、「法律向來就不是保護好人,而是保護"知法"的人,對方有個高明的律師,你也只能怨自己蠢」、「和解千萬不能相信分期付款這檔事」、「看新聞,學知法玩法」、「這位日商董座應該吃人妻很有經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