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1元廢瓶 貧翁無奈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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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癌兒家境堪憐 堅提告的協會懊悔了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一元寶特瓶、讓七旬老翁被依竊盜罪法辦!經常撿回收貼補家用的高雄七旬陳姓老翁,日前見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騎樓下有七支寶特瓶,以為沒人要,打算撿回變賣,協會當場報警逮人!雖然七個寶特瓶回收價僅一元,但協會堅持報警提告,警方因竊盜屬公訴罪,依法將老翁送辦。檢方庭訊後認為老翁犯行屬微罪,讓他無保釋回。
       

           

陳翁拾荒貼補兒子醫費和家用(大圖),日前撿了7支寶特瓶(小圖)遭法辦。吳柏源攝


每月醫療費即兩萬

警指出,陳姓老翁(七十四歲)上周二騎車經過高市中華一路,見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騎樓下,放著一袋寶特瓶,以為要給拾荒者取用,便拾起裝有七支寶特瓶的袋子;該協會理事長王小華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衝出質疑老翁:「為何偷東西,我要報警!」
陳翁被警方帶回後,嚇得說不出話,警方認為幾個寶特瓶值不了多少錢,勸王小華勿追究,但王堅持報警,指「偷竊就是不對,不是錢多錢少問題」,資源回收物都是民眾捐贈,販賣後貼補協會費用。
陳翁告訴警方,他育有兩女一男,兩個女兒都已出嫁,兒子曾是怪手司機,娶越南妻生一子後離婚;陳翁兒子三年前罹患下咽癌無法工作,每月要付兩萬元醫療費,全家靠中低收入戶補助,及出嫁的女兒每月給一萬二千元過活,老翁只好拾荒變賣貼補家用。 
       

「以為別人不要的」

另陳翁在警所不敢借電話打回家,因妻子見丈夫整夜未歸,擔憂出事,到派出所報失蹤,才知丈夫被移送法辦。無前科的陳翁昨一臉無奈地說,第一次被抓到派出所,「只是撿幾個寶特瓶,以為是別人不要的。」警方送辦後,檢方以微罪讓陳無保釋回。 
       

           

陳姓老翁說,他當時是拿人行道大樹旁垃圾桶裡的東西。樹上原還貼有「請勿竊盜」字條(紅框處)。吳柏源攝


「微罪不舉免起訴」

王小華說,她不知陳翁家境堪憐,若得知不會計較,甚至會幫助他,但竊盜是公訴罪,無法撤告,檢察官傳喚時,她會請檢方不要追究。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陳家為中低收入戶,社工曾提供物資與食物券,並協助申請急難補助與轉介慈善團體,籌措罹癌兒子的醫療費,昨已再派社工前往關懷協助。
律師黃正男表示,若檢察官認同老翁說法,寶特瓶看似廢棄物就無竊盜問題;但若認定寶特瓶為他人所有,可是失主不追究,老翁可能緩起訴處分。另因寶特瓶價值太低,起訴反浪費司法資源,也可微罪不舉,不予起訴。 
       

經濟弱勢求助管道

◎求助管道
.各區公所、村里長
.衛福部諮詢專線1957
.各縣市政府1999
.各縣市社會局
◎求助內容
.急難救助:重大變故導致生活陷困境者可向當地社會局申請短期救助
.一般救助:中低收入戶、突然遭逢變故導致經濟困難者,可向社政單位申請長期補助
◎社會資源
.可透過社會局聯繫家扶中心、慈善聯合會等社福團體,提供相關資源
資料來源:高雄市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