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菲律賓向海牙國際法庭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南海仲裁案,即將於12日宣布裁決。有關此案的重點、涉事方的態度,以及中華民國管轄的太平島的角色,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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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主張什麼?
A1: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包括15項請求,內容可歸為幾大類:
第一,有關中國大陸主張的南海U形線(大陸稱斷續線)「歷史性權利」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判斷中國大陸占領的海洋地貌屬性是島嶼、岩礁或低潮高地,每一種權利海域範圍不同。第三,中國大陸在這些島礁上的建設權及產生的海洋環境破壞問題。第四,菲律賓是否享有完整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Q2:菲律賓提出仲裁案的策略是什麼?
A2:由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沒有對涉及領土主權爭議的管轄權,菲律賓提出的主張是繞過主權爭議,將南海海域權利從「整體化」導向「碎片化」,藉由要求公約的解釋和適用,打破中方對U形線的主張,個別認定「是島是礁」來劃分海域權利。
Q3:中國大陸對仲裁案的態度與回應?
A3:中國大陸官方表明,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仲裁庭無論做出什麼裁決都是「非法無效的」。大陸也呼籲,菲律賓直接就南海議題與大陸進行雙邊協商談判。
另一方面,在菲律賓提出仲裁後,大陸也加強在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建設及「陸域吹填」工程,以「強化實際控制」作為對菲律賓的反制。
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於2015年10月29日宣布受理菲律賓提 出的南海案,同年11月24日起就南海案的事證及法理依 據,展開為期1週的聽證程序。圖為5名仲裁員聽取陳詞 的情況。 (翻攝於常設仲裁法院官網)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傳真 105年7月11日
Q4:中華民國對南海仲裁案的態度是什麼?
A4:中華民國政府表明,由於未被仲裁庭徵求意見,因此政府對南海仲裁的裁決不承認也不接受,並呼籲各方和平解決爭端。
外交部長李大維日前表示,等仲裁案出爐,詳細閱讀判決之後,會有清楚立場表達,對國家主權絕對堅持,不會妥協。
Q5:太平島在這次仲裁案是否被提及?扮演什麼角色?
A5:菲國的15項訴求中雖然沒有包括中華民國管轄的太平島,但太平島角色關鍵。在庭審過程中,菲律賓主張太平島是岩礁,前總統馬英九則以登島行動證明,太平島毫無疑問是島不是礁。仲裁庭會不會在論證中涉及太平島地位,值得注意。
若認定太平島是島,台灣可劃出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中國大陸部分人工擴建島也涵蓋在內,大陸在南海的海洋權利不會減損很多。反之,若太平島被認定為礁,菲律賓巴拉旺島可獨享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
Q6:目前仲裁案進度?
A6:中國大陸認為,菲國提出的仲裁訴求實質上是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因此主張依公約仲裁庭對此案沒有管轄權。不過,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裁決,菲國提出的15項中,有7項有管轄權,1項要求菲國縮減範圍,其餘7項是否有管轄權與實體問題一併審理,今年7月12日與整個裁決結果一起公布。
Q7:U形線是一條什麼樣的線?歷史性權利為何引發爭議?
A7:U形線在1947年公布,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提出11段線(U形線),以此作為南海領土海域的主張,跟中共日後劃出的9段線有所不同。
上海社會科學院中國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說,南海問題的核心就在於「U形線的性質」和「線內水域的法律地位」。
關於U形線,大陸學界有幾種主張,包括:「歷史性權利線」、「歷史性水域線」、「國界線」、「島嶼歸屬線」幾種說法。也有人認為,沒有必要對U形線定義。這幾種說法都認為U形線內的領土主權明確,但對水域的定位和權利則各有不同。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沒有提到「歷史性權利」,學者因此主張,應納入國際法和習慣法考量。
不過,大陸官方對於各國在這片海域的各項權利並沒有清楚聲明,雖表示歡迎「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但由於前提是「主權在我」,所以並不被各國接受。
Q8:如果仲裁案結果對菲方有利,會有什麼影響?
A8:若仲裁結果整體對菲方有利,菲律賓在實際處理海域權利問題時,仍會遭遇與中方的主權爭議。
若裁決表明,中方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在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部分無效,則大陸在南海諸島的海域權利會明顯縮小,但大陸已表明不接受裁決。
Q9:如果仲裁案結果對菲方有利,中國大陸會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嗎?
A9:應該不會。金永明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不完美,但符合國際海洋發展趨勢,若大陸退出,則原本享受的權利和保障也沒有了。公約下有國際海洋法法庭、大陸架(大陸棚)界限委員會、國際海底管理局三個組織,後者保障中國大陸海底礦產開採權,退出公約不符合大陸利益。10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