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注意囉!7/1開始又有新的交通與郵政法規要上路了,攸關我們的安全與權益,一起看完這篇文章並分享出去吧!
一.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檢驗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2規定,自105年7月1日起,將機車輪胎胎紋深度列為申請牌照檢驗、臨時檢驗及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之檢驗項目,檢查輪胎胎面不得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之胎面磨耗指示平臺。
考量機車輪胎胎面至溝底深度(以下簡稱胎紋深度),會因為行駛過程中的磨損而逐漸變淺,而胎紋深度太淺會造成輪胎與路面摩擦力降低,進而大幅降低機車各項性能及增加油耗,且有爆胎之虞,故為了機車駕駛人的行車安全,若輪胎胎面已磨至磨耗指示平臺時,應儘速更換輪胎,以免因胎紋深度不足影響行車安全。
輪胎胎紋深度經檢驗不合格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應於1個月內修復,並辦理覆驗,未於1個月內辦理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應弔扣其牌照;至於行駛快速公路之大型重型機車如未符合前開規定,依該條例第33條規定,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到6,000元罰鍰。
二.騎乘電動自行車配戴安全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5條之2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配戴機車用或自行車用安全帽,另外,還須懸掛放大版審驗合格標章。騎乘電動配戴的安全帽,必須無毀損、鬆脫或變更,配帶時應正面朝前,於下巴扣牢固,不應左右晃動,也不可遮蔽視線。
三.郵局開始營業時間調整為8時30分
自7月1日起,中華郵政公司1,137處郵局營業時間調整為8時30分。但附設在政府機關的郵局,則配合機關上班時間,偏遠山區郵局也不列入此次規範。郵局員工午休時間將從1小時縮短為30分鐘,增加中午人力,讓民眾得以利用午休時間到郵局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