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汽車輪胎胎紋深度納入定期檢驗項目之後,機車胎紋也將納入檢驗,胎紋深度不得低於0.8公釐,逾期不改善,高公局表示,最重可吊扣牌照,今年7月1日起實施,預估將有約54萬輛機車受影響。

機車輪胎胎紋深度不足,容易造成爆胎、車禍,為減少意外事故發生,未來輕型和普通重型機車申請牌照、繳銷牌照重領車牌或車齡5以上機車辦理過戶進行臨時檢驗,或車齡5年以上、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每年定期檢驗時,都須檢查輪胎胎紋深度,且機車胎紋深度不得少於0.8公釐,檢驗未通過,將不得領照和上路,限期1個月內改善,若複驗還是沒通過將吊扣牌照。


(圖/截取自公路總局)

交通部表示,機車胎紋深度將不得少於0.8公釐,若0.8公釐不易判別,騎士可以從輪胎兩側胎邊靠近胎面處約有4至8個三角形或四角形標記,被稱作「磨耗指示點」,若磨損至該標誌時,就表示胎紋深度已不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