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示意圖,下同)
我叫趙小春,今年22歲,高中畢業就自己創業,可是轉眼五年光陰過去了,我依舊一事無成。
我現在在我姐的蛋糕店裡幫她,每個月讓他開我2000塊錢的工資,當然,還是管吃管住。
一年前,我遇到了我現在的女友楊思群,她比我小一歲,是一個非常漂亮又乖巧的姑娘,我一見到她就喜歡上她了。
我第一次見她,就是在我姐的蛋糕店裡,她當時在挑選蛋糕,那一雙雪亮的眼睛,就像是那晴朗夜空裡的星星,直接能穿透我的心。
我端了一杯奶茶,故意從她身邊走過,又故意倒在了她的裙子上,然後我們就算是結識了。我問她要了聯繫方式,還知道她的名字叫楊思群。
我追了她一段時間後得知,她是一家民營企業的設計師,工資有五萬多台幣,我聽到她工資的數字時,立馬就氣餒了。
準備退縮的時候,她又不讓我退了,她還向我表白說喜歡我,我說我沒出息,一無所有,她跟我在一起不會幸福的,可是她不答應,就是要跟我好。
我真的推辭了很多次了,說我們太不般配了,就算在一起,我也給不了她想要地幸福,而且我知道,她父母也不會答應她跟我這個窮光蛋在一起的。
可是她就愛纏著我,我也真是沒辦法了。
我這個人呢,沒什麼特長,這侃大山的能力還真是天生的,一張嘴能把死的說活了,每天我就靠我這張嘴把心愛的姑娘給哄的開開心心的。
當然,能哄自己心愛的姑娘開心,這也是作為一個男人應該做的,而我能為她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
我們確定戀愛關係後,我便搬去了她的公寓裡住,這是她父母幫她買的房子,我不得不感嘆投胎真的是一個技術活。女友有幾次跟我提起過她爸媽,還說爸媽不太同意她們倆在一起,我什麼也沒有,怕我是個騙子。
我當時特別自卑,我怎麼可能是騙子呢?我明明就是個窮光蛋。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友確實是一個不錯的姑娘,雖然條件好,在我面前一點譜也沒有,我們相處我真的毫無壓力。
但我真的很自卑,提出跟她分手的時候,女友哭的稀哩嘩啦的。
可是她爸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這樣耗下去,我在她爸媽眼裡就真成了騙子了。
這幾天我情緒特別不好,做生意也沒什麼心情,就在我在打掃店門的時候,這時一名乞求模樣的人走過來,他對我說:“年輕人,你能藉我十塊錢吃飯嗎?”我看著乞丐愣了一下神,我現在的生活跟乞丐有什麼區別呢?於是,我轉身將收銀台上的一盒中午沒吃的快餐遞給乞丐,還給了他二十塊錢說:“不用找了。”扔下這句話,我就轉身進去了。
結果半個小時之後,我接到了女友的電話,女友興奮地說:“親愛的,我爸媽答應我們在一起了,還說支持我們自己開一家蛋糕店。”我一聽覺得不可思議啊,她爸媽不是一直不同意嗎?女友要死要活的,他爸都沒有鬆口啊。後來我去女友家裡拜訪未來岳母岳丈時,兩位老人對我竟然特別熱情,我看到岳丈的臉時,才知道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
吃飯的時候,岳丈語重心長對我說:“我當年跟你一樣也是一無所有,不同意也是怕女兒遇人不淑。一個年輕人只要品行好,我相信,你一定會有出人頭地的那天的,就算不能出人頭地,那也沒關係,至少,我們的寶貝女兒交給你,我們很放心,你給我一碗麵,我就送你這分特殊大禮吧。”聽了岳丈的話,我就如同吃了一顆定心丸,心中也生出無數的感覺,我對岳丈說:“謝謝您送我這分特殊的禮物,我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你們說,我這個岳丈是不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太用心良苦了?如果我不好好珍惜,還真的對不住他老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