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去年10月有一名34歲女子,遭到一名48歲男子性侵,性侵期間有2名男子路過發現,但這2人並未上前制止,其中1人還在旁邊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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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Stomp》網站報導,這名受害女子和性侵犯是清潔隊同事,她在去年10月在住家樓下飲酒時,被嫌犯盯上。之後嫌犯強抱住她後,把她拖去停車場的樓梯間性侵,並洗劫身上財物。犯案過程期間,有2名男子路過並看到,其中1名男子在目睹事發過程的30分鐘內就報警,但他之後並未上前制止,而是先對性侵案現場拍照。另一名男子則是目睹現場後,快步離開,據悉期間受害女子不斷高喊「救我!救我!」。        

最後警方終於趕到現場時,但受害女子與性侵都已不在現場。當局其後循線逮捕到做案男子,他於本周一承認性侵、搶劫及偷竊等3項罪名,被判入獄12年及鞭刑18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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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