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冤無仇的,要不要這麼趕路。真不要以為,開個車就比別人都嬌貴。
被無德司機濺的,內心的心情真的無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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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這樣子行為的車主,不知道動機是什麼。估計腦袋被驢踢過。才一輛c200而已,感覺他開s600邁巴赫一樣。只能感嘆:素質素質呢?
遇到這種情況,大多數路人也就是默默地忍受了,最多也就嘴上罵幾句。但是,也有行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2015年3月份,在浙江寧波一位女子,就不幸被飛過的汽車濺了一身水。而與眾不同的是,這位女子沒有默默忍受,而是記下車牌號碼,然後直接撥打110報警。而經過民警核查後確認情況屬實,責令車主賠禮道歉,最終這位美女也獲得100元洗衣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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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車域無疆也給廣大行人建議,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如果駕駛人的濺水行為對行人造成了利益損害,利益受損方就有權向駕駛人索賠。因為這種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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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