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真實的事,不是編故事(中央電視台一法制節目有報道,大家可以去查看) 一未滿18週歲高中畢業女生拐賣了要拐賣她的人販子,一審被判3年,二審判免於處罰。
這個小女生叫劉慧,剛高中畢業,還未滿18週歲,她去城裡玩,準備回家,在車站被小偷把錢包偷走了,她發現錢包沒了,就喊:我的錢包丟了,誰把我的錢包偷走了。
這時有一個衣著華麗,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走到她身邊,對她說:妹子,你錢包丟了,你要去哪啊?劉慧就說自己要回家,說了家在的地方,說沒錢買車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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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人說,真巧啊,我也是那裡人,咱們是老鄉,我給你買車票吧。
劉慧說,謝謝大姐啊,你真好啊,我回家就把錢還你。
那女人就說她叫劉梅,幫劉慧買了車票,跟她一起坐車回家。劉梅說她在城裡老公家開的公司裡上班。到了縣城,下了車,劉梅說舅舅家在這讓劉慧陪她去一趟再回家,劉慧想自己還要再坐汽車,然後再走一段山路才能到家,人家給自己掏錢買了車票,再說自己現在也沒錢買汽車票啊,就同意跟劉梅去了。
到了劉梅舅舅家,院子房子挺不錯,劉梅舅舅把她們接進去了,劉梅舅媽卻出去了。他們在屋子裡說會話,舅媽回來了,還帶回來一抽吧乾瘦髒夕夕的男人,那男人一進屋就盯著劉慧看,一會,劉梅就對劉慧說,妹子,我跟舅舅說點事,你先到那屋去休息一下。然後就把劉慧帶到另一個房間裡,讓她在床上休息。
劉慧自己在房間裡,感覺不對勁,那個髒夕夕男人怎麼一直盯著自己看,哎呀,不會是遇到人販子要把我拐賣了吧。
她一推門,被從外面鎖上了。她想這可怎麼辦,看到房間連著儲藏室,就到儲藏室,搬了凳子站上面從儲藏室的窗戶縫隙正好看到那個房間。
她看到對面房間裡,劉梅說,水靈靈多好的啊,那個髒夕夕的男人問劉梅多少錢,討價還價後定4000塊。劉梅說大白天不好直接帶走,等天黑給他送去。男人走了。
劉慧躺在床上裝睡覺,劉梅進來了,說要帶她出去串門。
劉慧趁機跟劉梅講,自已有三個好姐妹,也都沒考上學,而且四人曾講好,有福同享,所以她想讓那三人跟她一起去工作。
劉梅想,自己又能多賺三個人的錢,是筆好生意,就同意了劉慧,帶她離開了這裡並坐車跟她去了她家所在的鎮上。
到了劉慧家在的地方,劉梅住進一家招待所,讓劉慧去找她同學,劉慧離開招待所,心想,自己可算自由了,她想去報案,可是一想自己也沒證據,要是劉梅就不承認也沒辦法啊,可是就這樣也不甘心,想報復一下人販子。這時她看見路邊有一個一隻眼的男人在外面攏了一堆火正烤火。
她就跟那個男人搭話,說:大叔,你怎麼不把柴火報屋裡去烤啊,那男人說,抱進去多麻煩啊(看這懶的)。
劉慧說,大叔看你挺悠閒的,你孩子一定挺孝順你吧。一隻眼說,我哪有孩子,老婆還沒有呢,看我長這樣,誰跟我呀。劉慧壓低聲音說有錢還娶不到老婆嗎,可以買呀。一隻眼說,上哪買啊,劉慧說我認識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長的很漂亮,你願意就介紹給你認識。
一隻眼說那太好了,行,你要多少錢啊,劉慧說,給我個路費當介紹費就行了,五六百塊錢就行,可是她要是看到你不願意怎麼辦呢?一隻眼說,你把她領到我這來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劉慧回到招待所見到劉梅對她講自己事先想好了的瞎話:大姐,我跟我同學說了,她們都可高興了,很願意跟我一起去你那裡,可是她們父母不太同意,非要讓你去一趟,你去見見他們跟他們講講吧。
劉慧就把劉梅帶到一隻眼那裡,說大叔來客人了,招待一下吧,一隻眼出來把她們接進去了,劉慧對劉梅說,大姐,你先坐一下,我把同學和她們父母全找來。
劉慧出來了,一隻眼跟她出來給了她五百塊錢,劉慧就回家了。回到家,劉慧見到父母,就哭了,把自己今天的遭遇講給父母聽,父母對劉慧說,咱們得去報案。於是就去了派出所報案,民警聽完劉慧講的經過,對她說,謝謝你來給我們報案,但是你賣了她,我們也要拘留你。警察帶著劉慧找到一隻眼家,可是只有一隻眼自己在家裡,劉梅並不在那裡了。
原來一隻眼也是個人販子,他把劉梅QJ了然後賣給了同村的一個光棍李大拐(哈哈 ,人販子遇到人販子!)。警察後來找到了劉梅她們。
小字典:QJ=強姦
檢察院對這系列人犯提出起公訴,劉梅專門從事拐賣婦女兒童,已經拐賣五六個了,被判無期徒刑;「舅舅」、「舅媽」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獨眼龍以QJ罪、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18年;李大拐收留被拐婦女,被判兩年。劉慧因拐賣婦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一位法官解釋說,拐賣婦女兒童,最低也要判五年 ,判了三年,已經是從輕了。劉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師,提起上訴。
開庭時,律師列出三條,一是劉慧犯罪時不滿十八週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歲生日,應該以教育為主,懲罰為鋪;二是她主觀惡意性不大,只是為了報復,不是謀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現,幫助公安抓住四個人販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對劉慧批評教育,不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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