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一次我去一個朋友家做客。她家僱傭了一個保姆,有些年邁了,行動不很便利。
我坐在客廳裡喝茶,她笑意盈盈忙前忙後,端莊秀美的身影穿梭廚房與客廳間。
這是我第一次到她家裡做客,也是我第一次脫離了社交場合地見她。
她陪我聊天時,不停地指揮那個老保姆幹這干那,老保姆亦忙前忙後,一臉諂媚和惶恐。
臨別時,戰事卻突然爆發
——我見到了另外一種場面和另外一種刺耳的聲音
——只見我的朋友端坐在餐檯前正凜聲斥責那個老保姆。
只因為她的玻璃餐檯的檯面上被水果弄濕,老保姆沒有按她說的用牙膏去擦洗。
我終於見到了她的另一種表情,那表情好陌生好可怕。
她正眼都不瞧一下那保姆,只把目光平視,
看都不看面前怯懦著的那個大氣都不敢出的人。
她一字一頓地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還要我再告訴你嗎?
桌子沒擦乾淨,再用牙膏擦三遍!擦到能照出你的影子為止!
老保姆戰戰兢兢從衛生間拿出一筒牙膏,卻不小心刮倒了水盆,
於是,水漫地面,老保姆腳下一滑,撲通摔倒。半天沒爬起來。
而她,卻連眼皮都沒動一下。一轉臉,立即堆滿了笑意對我。
我的心一瞬間卻,冷到極致——天那,她竟會變臉!
我再也沒見過她,也沒再接過她打來的電話。我的內心裡,
已經不拿她當做朋友了。也許到現在她都不知道我為什麼突然間地疏遠了她。
我無意鄙薄別人的人格和處事方式,
但我知道人性的低下和高貴在這樣的細節上是能看得出來的。
我不喜歡會“變臉”的人,如同我不喜歡拿撒謊當習慣的人。
這種做人的質地上的瑕疵令我無法容忍。
事件二
同樣的一件事。也可以看出一個人的質地。
那天路過國貿,是重慶路上最繁華的路段。一個乞丐跪地乞討。
是個老人,沒有下肢。一寸寸地爬行。路人皆側目,無表情。
逢乞必施的我順手掏出一塊錢,扔給了那乞丐,動作嫻熟。
沒走幾步,見對面也走來一個女人。女人衣衫華貴,妝容精緻。
她從國貿剛買完東西出來,手里大包小包。走到乞丐面前時,
她停下了腳步,想掏錢,卻騰不出手來。
乞丐“善解人意”地趴在地上擺了擺手,示意女人離開。
女人卻突然蹲下了身體,我以為她是想近距離地訓斥乞丐幾句,
卻見她用騰不開的手和眼神示意乞丐自己動手去掏她的腰包!
乞丐的手,髒到不能再髒,黑的像剛撿完煤渣。
可那個女人就那樣蹲在乞丐的面前,任由那髒手去掏她貼身的腰包!
乞丐掏了,是一張10元的鈔票。女人站起身,急匆匆地離去。
我怔住了彼時,我扔錢的動作使我顯得很高貴,但眼前的場景,卻令我驚訝。
不是施捨的錢多錢少的問題,是我看見了我靈魂深處的某種傲慢,
某種偏見,某種如乞丐般的卑微。我以為我這弧度優美的一扔,
是我的施捨,是我的恩賜,是我強勢對弱勢的憐憫。
而事實上,我的淺薄和狹隘是多麼地不堪一擊!
女人那一蹲,蹲出了她的高貴。這樣的女人,可愛之外,還有可敬。
事件三
同樣的,仍有一件事令我不能釋懷。
我家小保姆因嫁人離開我家後,我每週找小時工來打掃房間。
市面上的價格是每小時7元錢,但我都是給的10元,
若是擦玻璃或者做些重活,我就會給的更多些。
還經常把一些穿過的過時的衣服鞋子帽子圍巾送給她們。
打成一個大包,也不細看,直接送人。
為了不傷害別人的尊嚴和面子,每次送的時候我都小心翼翼,生怕人家誤會。
一次,大雪天,我的房門被敲開,門開處,是我用的小時工站在門外。
她的臉被風吹的通紅,整個人被凍得瑟瑟發抖。手裡卻遞給我幾張零碎的鈔票。
原來她在回家後發現了我舊衣服裡的一些零錢,
怕誤解騎車走了三個小時,連忙把錢送了回來。
我拉她進屋想讓她暖暖身子,她卻不肯,還說你點點吧,別差了數額。
天,我點什麼呀?我根本就早已經不記得了那點碎錢。
說完她轉身就走,她還要再頂風冒雪走三個小時的回程。
其實她是可以藉下次來我家時還我這錢的,但她怕誤解。
她急於過來只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少的一點錢,卻讓我看到了她做人的質地。
所謂細節便是,你對達官顯貴和保姆乞丐持一樣的心,呈一樣的笑。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你擁有一顆悲憫的情懷於萬事萬物。
你保持品行的高貴卻又與高貴處平凡得一如腳下的泥土。
寫至此我想起奧斯卡爾·王爾德說起過,有許多品德美好的人,
如漁民,牧羊人,農夫,做工的人,儘管他們對藝術一無所知,但他們,才是大地的精華。
在我看來,樹有樹的尊嚴,人有人的品性,魚有魚的邏輯。
世間萬物自有其各自的行為規則和尺度。
而人的質地,卻並不在於是不是有外表張顯出的所謂文化和所受過的教育。
無論從事哪個行業、處在哪個階層,都能從細節上甄別出某種做人的基本質地。
細節,永遠能折射出人性的閃光或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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