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歲小女孩被咬之後,城市養犬的三大問題終於引爆了全國的輿情:遛狗不牽繩、不清理糞便等不文明行為,飼養大型犬或烈性犬,流浪狗泛濫。頭兩個爭議不大,但流量狗問題卻在網絡上引發了兩方對罵。

流浪狗問題不只中國有,國外也被這個事反覆折騰。比如美國和日本,雖然對棄養都有各種懲罰手段,甚至還要入刑,但總有缺德的狗主因為各種原因把狗一扔了之。就像美國大使館說的,美國每年都要收容310萬隻流浪狗,其中120萬隻要被安樂,日本每年也要用毒氣安樂17萬隻,日本民眾對此的爭議也很大。

但荷蘭很厲害,是公認的第一個解決流浪狗問題的國家,重點是不用安樂死。那荷蘭是怎麼做到的呢?我查了查外網的資料,發現如今困擾咱們的養狗問題,荷蘭人100多年前就經歷過,也是花了好多年才解決的,給大家匯報一下。

人這種動物非常有意思,只要是解決了溫飽問題,就想養個東西當寵物。過去中國的權貴之家都喜歡養貓狗當寵物,比如《紅樓夢》裡,賈寶玉去秦可卿房裡睡午覺,秦可卿怕打擾他,就對下人說:「吩咐小丫鬟們,好生在廊檐下看著貓兒狗兒打架」。

所以最先被流浪狗問題困擾的,就是先富起來的國家,尤其是西歐諸國。

進入19世紀,西歐各國的中下層老百姓生活開始改善,連茶都能喝上了。歐洲的貴族們玩狗比較早,尤其是獵犬,一養一大群,所以那時候,寵物犬代表著社會財富和地位。

所謂上行下效,富起來的城市中產為了爭取社會認可,也開始養狗,有錢人選名貴的品種狗,比如英國鬥牛、馬爾濟斯,工人就養個串串狗。為了炫耀,歐洲人開始從世界各地倒騰名貴品種犬,比如獅子狗,就是19世紀第二次鴉片戰爭時,被英法聯軍帶到歐洲的。這幫人回來後逢人就說:這是中國的宮廷犬,皇帝和嬪妃們的心肝寶貝。於是這些狗就成了當時的明星,被歐洲人搶破了頭。

養狗成了賺錢的營生之後,搞繁殖育種的也多了起來,價格也越來越低,於是養狗之風就向中下層滲透,城市中產和工人階層慢慢就成了養狗的主力。所以工業化帶來的城市化,是寵物狗大量出現的必要條件。咱們的寵物狗數量激增,也就這十幾年的事。

城市養狗還有一個副作用,那就是直接改變了人狗關係。人離開農村後,就不再從事「剝削」動物的生產活動,比如宰殺牲畜,用牲畜搞運輸、種地,貓和狗也不用抓老鼠看家了,就是陪伴,這就有了培養感情的空間。所以人狗關係從主人-奴僕,逐漸演變成父母-孩子,或朋友-朋友,這就是「毛孩子」叫法的由來。你要是回到90年代的農村,指著一條看門狗說這是毛孩子,老鄉肯定覺得你被黃大仙上身了。

荷蘭做為當時西歐最富裕的國家之一,也喜歡養狗,在一些荷蘭畫家的作品裡就反映了這種情況。

既然都成了「毛孩子」,那很多荷蘭人就看不得狗遭罪了,尤其是一些貴族,覺得讓狗幹活太殘忍,於是這幫人就在1864年,成立了歷史上第一個動物保護機構——荷蘭動物保護協會(DSPA),第一批動保人誕生了。他們的目標就是把工作犬都廢了,比如拉貨的馱犬,也反對給狗、馬一類的動物斷尾斷耳。當時爭議就很大,有的人說你們都是些五穀不分的人,幹這些事純屬吃飽了撐的。

但並不是所有狗主都把狗當人看,很多人養著養著就後悔了,然後把狗一扔了事,大多都是便宜的串串狗,於是荷蘭街頭的流浪狗越來越多。

流浪狗的泛濫,在19世紀中期的西歐引發了狂犬病的流行,荷蘭每年都要死個幾十人。人雖然不多,但沾上就死,而且症狀恐怖。那時候也沒有疫苗,逼得歐洲人只能把銀子融了澆在傷口上,或者把被咬的那部分肉給割了,從而起到消滅病毒的作用,但效果有限。

西歐人被狂犬病嚇壞了,甚至把它和女巫、鼠疫列為古往今來「三大害」,於是很多荷蘭人把狗都扔了,導致流浪狗數量再次激增。為了限制買狗,荷蘭政府決定徵收狗稅,沒想到適得其反,有些人一看更不養了,逼得荷蘭沒辦法,成立了職業打狗隊,開始大量捕殺流量狗,並在1875年頒布了防疫法,規定發現流浪狗必須向市長報告,而且狗主必須給狗栓繩、帶嘴套,否則就打死。

為了處理流浪狗,1877年荷蘭人在海牙成立了有史以來第一個動物收容所。一直折騰到1923年,才基本消滅了狂犬病。

狂犬病是解決了,剩下的就是流浪狗難題。荷蘭最開始的思路是罰。雖然荷蘭在1961年正式出台《動物保護法》並不斷完善,明確了棄養的懲罰制度,比如入刑和罰款,但作用不大,因為你怎麼能證明這狗是我扔的?

直到上世紀90年代,晶片植入技術的出現才解決了這個問題。從2013年開始,荷蘭人就強制要求出生或者進口的狗必須植入晶片,並在官方資料庫中進行登記,這才把漏洞給堵住。英法德這些國家如今也這麼幹。到了 2020 年,荷蘭又要求所有狗都必須持有護照,上面寫著狗的來源、主人及其接種的疫苗等信息。

確定了歸屬權,接下來就是重罰。荷蘭規定,如果遺棄流浪狗,最高可處以 1.8萬美元罰款,判處三年監禁。

但法律也得有執行的人才行。2011年,荷蘭成立了「動物警察」部門,這些警察專門處理動物的問題,主要處理虐待動物的行為,也包括棄養。如果發現流浪狗,動物警察會把狗送到的收容部門,先查看健康情況,然後確定狗主人的身份,最終判斷能不能還給主人,如果不行就留在收容所給它們找下家。

動物警察不僅針對虐犬的人,對養狗的人監管也很嚴格。比如2017年6月,荷蘭一名65歲的男子去超市買東西時,把狗留在了車裡,一位女士看見了,反手就報了警,動物警察去了一看,15分鐘了還沒回來,直接就把狗主起訴了,開了500歐元的罰單,不交的話就得入獄10天。還有的因為遛狗的時候打了狗幾下,也被抓了,所以權力和義務永遠是對等的。

但只有重罰和收容還不夠,必須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而流浪狗的根源就是養狗人。其實把狗養好的門檻非常高,什麼狗糧補劑、洗澡美容、治病驅蟲、遛狗玩具,性格有缺陷的還得去培訓,而且一養最少八九年,付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極大。可總有一些人覺得養狗挺有意思,就入坑了,根本沒有做好準備。

所以除了罰,荷蘭人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抬高養狗的門檻,把不合格狗主提前清理出去,從第一步起就設卡。

在荷蘭,你想養狗基本就兩條路,去收容所領養或去寵物店購買。領養便宜,一隻也就50到200歐元,因為這解決了流浪狗的問題,而且能收養流浪狗的基本都是真正的愛狗人士,不過也要詳細查看申請人的居住和收入情況,合格了才能領養。但去寵物店買品種狗就貴了,要花800-2000歐元,是領養的十幾、幾十倍。這相當於對品種狗買家收了重稅,逼著你養流浪狗。

荷蘭人抬高養狗門檻的第二個絕招是,不斷提高寵物狗的福利。2007年,為了提高寵物們的福利,荷蘭成立了國家伴侶動物信息中心(LICG),提供飼養寵物的各種指導信息,幾乎不所不包。

比如狗需要活動,那每天至少遛成年狗四次,而且2次是長距離的。狗需要陪伴,那獨處的時間不能超過4-6小時,否則就得找保姆或遛狗服務;狗需要社交,你得用6個月的時間讓它和其他小狗多接觸,培養社交能力。醫療、培訓、居住條件等方面都有詳細的指導,身體和精神健康都要管。

德國等西歐國家也很關注狗的福利,表面上看是希望狗過得越來越好,其實這就是變著法的抬高養狗的門檻,從而在源頭上減少流浪狗的數量。荷蘭國家伴侶動物信息中心也說了,養狗是個艱巨的工作,請慎重考慮後再做決定。

從數據上,荷蘭的這套作法確實有效。根據荷蘭寵物協會 (NVG) 2021年的數據,荷蘭接近一半的家庭都養寵物,25%的人養貓,但只有18%的人養狗,全國也只有180萬條狗,基本消除了流浪狗,所以收容所里的很多狗都不是荷蘭的,而且是他國家送來的,所以也用不著安樂死了。

提高養狗門檻(規範領養方式+提升寵物福利),重罰棄養行為,這是荷蘭人治理流浪狗的兩大思路,確實值得我們借鑑。但這些舉措,國內很多所謂的「愛狗人士」能答應嗎?

在中國,養狗的門檻實在太低了,狗可以隨便買,電商、狗市、寵物店,各種渠道雜亂無比,不會審查養狗人的資質,登記和晶片的管理更是不嚴格,檢查也都是運動式的,而且無證養犬的懲罰非常輕,更別說疫苗什麼的了。

這就導致很多不具備資質的人也能養狗。我經常看狗市的視頻,發現狗肉車裡很多都是品種狗,比如金毛、馬犬、拉布拉多、德牧,這都是狗肉車上的常客,而且基本都是被主人親手賣給狗販子的,理由無非這幾個:養狗太麻煩,吃的太多養不起了,咬人了,所以賣了換點錢花。這是標準的棄養行為,賣一條狗也就大幾百塊,你連這點錢都要,說明根本就不了解養狗的艱難,那能不扔嗎?

因為買的時候就不嚴格,導致棄養的懲罰很難落實,我還沒聽說過哪個狗主因為棄養被處罰的。另外遛狗不牽繩、不撿糞便等行為,我們的管理也非常松,懲罰沒有力度,說白了,就是基層不願意管。

中國不是個例,西歐國家在城市養犬的初期,基層都不願意管,導致各種監管手段就是落實不下去。比如英國,在19世紀中期出現了狂犬疫情。於是英國政府出台了各種舉措,比如給狗登記、收狗稅、給狗拴繩帶嘴罩,對違反規定的養犬人進行罰款,對違法犬只進行沒收和撲殺等等。

但這些舉措都遭到了養狗人士的強烈抵制,他們認為政府干預了個人自由,沒收和罰款更是對私人財產的侵犯,所以經常和警察幹仗,引發了不少社會衝突,以至於1887年倫敦警察署長向中央政府報告,說「監管犬只對警察的效率構成了最大的損害,因為其最不得民心。」這就導致基層政府不願意管狗的事。

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公共安全和個人自由之間的長期博弈。在城市養犬的初期,個人自由的意志往往占優,因為狗是我養的,認為狗主對如何養狗有絕對的話語權,所以狗主對各種限制政策非常抵制,對抗執法是常態,這也給基層政府帶來壓力。

但量變引起質變,當自由養狗對公共安全造成的損害越來越大時,社會公眾才能意識到自由養狗的危害,並最終引發主流民意的反轉,並把壓力傳導給基層政府,從而倒逼改革進行規範。

比如1993年,阿姆斯特丹的3名兒童被比特犬咬死,引發了荷蘭民眾的空前震怒,於是荷蘭出台了包括比特犬在內的烈犬禁養令,後來衍生出對所有攻擊性犬只的約束法規,那些經過培訓後,還不能通過性格測試的狗,就會被沒收或者安樂。

咱們也是一樣。過去烈性犬咬人事件屢見不鮮,不文明養犬更是常見,一次次衝擊大眾的神經,終於在成都2歲女童咬傷事件後,出現了輿論的總爆發,而且熱度居高不下,以至於各地開始順應輿情大力規範養犬。其本質,就是公眾對公共安全的支持,壓倒了個人自由養犬的意志。

但從西歐諸國的情況來看,規範養犬還需要相當長的過程,人家現在的文明養犬環境,是經歷幾十年間,各種事件爆發之後才慢慢完善的,對於咱們來說,一蹴而就也不現實。但中國是重視集體利益的國家,這個過程應該比西方要快得多。

現在「愛狗人士」成了貶義詞,其實並不是所有養犬人都擔得起這四個字,我每次看到那些遛狗栓繩撿狗糞的狗主,都打心眼裡敬佩,因為他們對社會負責,那對自己的狗就更負責了,有了極強的責任心,你就不用擔心人家的狗養得不好,甚至棄養。

所以要對真正的愛狗人士和那些自私的狗主做區分,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時,我們也要積極對那些不文明養犬行為說不,這樣管理執法人員才有執法的底氣。從而加快規範養犬的速度,清理那些不負責任的狗主,讓狗狗都有一個溫暖的家,不再流浪。

參考資料:

How Holland became free of Stray dogs BY Isabelle Sternheim

The Tokyo 'euthanasia centre' for stray dogs

In 19th century, rabies was menacing By Bill Kemp | Archivist/librarian; McLean County Museum of History

https://www.expatica.com/nl/living/family/pets-in-the-netherlands-104446/#culture

https://www.politie.nl/onderwerpen/dierenpolitie.html

https://www.licg.nl/het-aanschaffen-van-een-huisdier/#

《19世紀英國社會有關狂犬病的爭論與防治 》呂富淵

《荷蘭成首個無流浪狗的國家,買純種狗將被收重稅》 觀察者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