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最好的前任就是再也不見的那種,不過老公沒有主動回頭找前女友,而是婆婆想把兒子的前女友找回家上班怎麼辦?一位人妻結婚1年半、未有小孩、沒有同住婆家,不過夫妻每2週都會回婆家探望長輩,老公、婆婆都在大伯創辦的家族企業上班。管財務的婆婆想找助理,但媳婦想保有自己的事業沒有答應,現在婆婆竟然想找老公的前女友來上班,而且老公也同意。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

 

Dcard結婚板的女卡友不知該如何是好,她不想進婆家企業幫忙,「我的工作月收六位數以上,我知道回去幫婆婆做助理的工作,他們不可能給我一樣的報酬」。原PO因為過往經驗不希望和老公共事,也不想和婆婆多一層主從關係,結果婆婆想直接請老公前女友來上班,也不打算面試其他人。「老公說,現在都各自有家庭了,又不會怎樣,而且前女友以前就曾經幫忙過我媽」,原PO聽完覺得自己不受尊重。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

 

原PO發現老公前女友並非能力出眾,「只是一個過的偏辛苦的單親媽媽上班族」,4、5年前曾來上班,當時前女友和老公已分手,不過兩人某次吵架後前女友隔天就不去上班了。老公也明說雙方分手後,前女友已經換了6、7任男友,目前生2個孩子跟前夫同住,「老公說他們根本不可能」。原PO願意幫忙找人,不過老公指出70歲的婆婆還戴助聽器,「不喜歡接觸不熟悉的人,她認為前女友曾相處過也工作過,溝通跟磨合成本相對低,薪水也很便宜」,所以應該以婆婆的感受去用人。原PO其實不擔心老公和前女友,也不想干涉婆婆聘員工,「而是一個基本的避嫌、尊重、顧慮我的感受,我都沒有得到。」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紀念日》。

 

網友們翻翻白眼:「妳就到前男友的公司上班呀~又不會怎樣!」、「叫公公的前女友來幫忙,反問婆婆要不要?是人都要避嫌」、「你老公就白目,換你去前男友家的公司啊!看他爽不爽」、「太媽寶我是直接放生啦,管他吵不吵架。妳老公可以接受妳前男友跟妳同公司同組別、每天見面嗎?」、「妳老公超雷,不離婚未來多的是妳得委屈的事」、「妳老公不敢反對,也不敢離開家裡的公司,對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

 

不過也有卡友站在現實面分析利弊:「你,結婚一年半+沒小孩+月收入六位數,那拜託你離婚吧!丈夫這種態度根本不用指望有什麼作為了,何況還有個根本心存故意的婆婆」、「他們要這樣下妳面子,妳越不能生氣。拿著妳6位數薪資好好投資理財,多賺點錢讓自己去按摩、逛街,負責跟老公撒嬌,不管他們家族企業的雜事真的沒什麼不好。時間拉長,妳都能預期那不是爽缺是廉價勞工,也要看對方能撐多久,這反而妳可以趁機好好觀察。妳翻臉,裡外不是人;妳不翻臉,落下話柄的是他們」。另一半家裡跟前任有工作上的密切往來,是你會擔心嗎?


翻攝自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