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成癮症近年在美國趨於嚴重,阿拉巴馬州華裔醫師阮秀祿(Xiulu Ruan)及亞利桑納州醫師卡恩(Shakeel Kahn)雙雙遭控濫用醫師執照大量開立類鴉片強效止痛藥物,被聯邦檢察官提出刑事起訴。最高法院27日以9票對0票表決,支持阮秀祿及卡恩應該獲得洗刷罪嫌的機會。

自由派大法官布萊爾(Stephen Breyer)撰寫的主要意見書中表示,檢察官必須證明醫師對於聯邦「管制藥品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有明知故犯意圖,以非法手段開立強效止痛藥物。

過去幾年裡,藥物過量致死人數在美國頻創新高,其中包括具有高度致命威脅的類鴉片處方止痛藥芬太尼(fentanyl)。

阮秀祿與卡恩面臨聯邦刑事起訴,各自面臨最高20多年有期徒刑。包括病患權益倡議機構及醫師組織在內等團體,先前都公開呼籲最高法院應該審慎評估醫師是否確實有犯罪情事,還是基於善意(good faith)前提出現醫療疏失。

布萊爾在意見書中指出,檢察官必須證明超越合理懷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犯罪動機,也就是被告明知不法卻故意為之,或者蓄意做出未經授權的舉動。

「全國疼痛倡議中心」(National Pain Advocacy Center)在書面證詞中對法院指出,某些醫生害怕遭到檢察官的積極起訴手段,寧可違反專業醫學判斷,避免為病患開立處方止痛藥。

最高法院27日的裁決,並沒有幫阮秀祿及卡恩撤銷刑事起訴,而是下令聯邦上訴法院必須重新檢討兩人挨告官司。阮秀祿在阿拉巴馬州莫比爾(Mobile)行醫,遭控濫開藥物被定罪後,面臨在聯邦監獄坐牢21年的有期徒刑。

卡恩在亞利桑納州莫哈維堡(Ft. Mohave)及懷俄明州凱斯波爾(Casper)為病患看診,遭控非法散布管制藥品導致一名患者於2015年使用藥物過量而死亡,被判坐牢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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