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媽媽10日在臉書PO文抱怨,18歲的女兒在住家附近找了一份汽車旅館櫃檯的工作,底薪只有1萬5000元,還不含勞健保,她認為業者違反勞基法的薪資結構,女兒卻因為工作內容很輕鬆,極力想說服她答應。

▲原PO認為業者太離譜,想勸女兒不要做這份工作。(圖/翻攝自Facebook/爆怨公社,下同)

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的文章中提到,女兒跑到住家附近的汽車旅館找了一份櫃檯人員的工作,回來時拿了一張單子給她,上面寫著,「底薪1萬5000元、伙食1800元(一天60元)、勞健補1604元(意即沒有勞健保,僅補貼保費讓員工自己去工會保)、工作獎金2000元(4天)、月休6天(4休2補工資)、中班加給1000元」。

原PO坦言,看完當下只覺得「這是什麼鬼」,並且語氣平淡地告訴女兒,業者已經違反勞基法的薪資結構,工作可以讓步但不能離譜到沒有底線,沒想到女兒卻回答「可是工作很輕鬆」,她反駁「再輕鬆也不能慣無良老闆」,接下來的話就乾脆假裝沒聽到,因為女兒極力想說服她點頭答應。

對於女兒堅持想做這份工作,原PO也忍不住在文末抱怨,「現在居然還有1萬5000元月薪?一天8小時,交班時間不計入工作,月休4天?我到底看到什麼、聽到什麼?」

▲網友討論也很熱烈。

這篇文章PO出之後,很快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大多數人都覺得業者太扯,並留言建議原PO,「沒經驗就去加油站吧」、「這種工作都是幾乎完全不做事的,主要是可以在工作時讀一些書,換想做的職業」;也有人覺得可以讓孩子去嘗試,「我是覺得如果小孩年紀不大,可以讓她學學經驗,畢竟是她自己想去」。

還有網友補充道,其實業者給的薪水金額加起來只要是2萬5000元就沒有問題,因為政府只規定底薪,伙食津貼、工作獎金、中班加給都是公司名目,「這張單的疑慮是勞健保補助金額,跟底薪是1萬9800元,另外少了2天休假的補薪,服務業規定7天休1天,採變形工時,沒休的要補薪或補假,補薪要用加班費計算,供妳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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