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放打工族1萬元紓困後,勞動部今(8)日宣布,將加碼發放1萬元補貼給薪資受到疫情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只要符合「3大條件」,於7月12日、23日分兩梯次進行線上申請,就能獲得生活補貼1萬元,有超過300萬名勞工投保薪資符合條件,但仍須證明薪資減損,另外勞動部也提醒有「3種對象」不列入此補助方案。
勞動部指出,全國進入三級警戒後,產業與人員活動大幅限縮,使勞工收入減少,政府陸續推動各項紓困方案,但仍有一些勞工也受到影響,但未直接獲得紓困照顧,例如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之勞工、浮動獎金佔比高但獎金減少的勞工、因疫情關係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致工資減少的勞工等,因此決定將紓困方案再加碼。
勞動部說明,只要符合3大條件即可申請,第一為「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24000至34800元,至少110年4月底仍在職者」、第二是「110年5或6月的薪資較4月減少20%」、最後則是「同一投保單位加保,5月薪資減少者→5/31需在同一投保單位加保,6月薪資減少者→6/30需在同一投保單位加保」。
因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納整完畢,故申請時間規劃分2梯次,5月份受影響者在7月12日上午10時開放申請至8月31日、6月份受影響者則在7月23日上午10時開放申請至8月31日,即使5月與6月之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仍只得請領一份此補助。
符合資格之勞工只要在指定時間內上「申請網站」,輸入申請人身分證字號及薪資減少月份,再輸入個人資訊後上傳「薪資所得減少證明」,可提供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僱主開立薪資減少證明,文件上需有載明勞工身分、薪資月份、給付金額、公司名稱。審查確認後3天內將撥款至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線上申請有困難的民眾,可郵寄至居住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仍有疑問可致電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885-123」諮詢。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有「3對象」不符合此方案補助,分別為「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與「重複領取勞動部或其他部會性質相同津貼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