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 一位雲林女網友在西螺鎮建興路騎車時,親眼看到一台百萬名車輾過小狗,導致狗直接躺地不動、血跡也順著輪胎印延伸。女網友氣得當場上前攔下開車的男子, 沒想到男子竟回嘴 :「畜生啊!」 接著加速開車離開

▲雲林一名開著百萬名車的男子直接將狗輾過後離開。(圖/臉書社團 爆廢公社二館)

女網友之後將事發過程po至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說道 :「這個人在我面前直接把狗輾過去,就把車開走了,我追上去跟他講他撞到狗,他竟然回答我這樣…」

女網友還說,當時她騎車跟在眼鏡男後方,看到對方直接輾過狗後,馬上驅車追人,沒想到男子竟說「畜生啦!」旁邊的大叔則說「畜生?那一條命耶!」眼睛男則回「什麼命?」態度相當惡劣。而不幸的是狗目前已死亡。

▲男子撞狗後回答「畜生」不知道是在說狗還是在回嗆路人。(圖/臉書社團 爆廢公社二館)

影片曝光後馬上引起近萬名網友撻伐,表示 :「大過年就殺生,註定要倒楣一整年」、「簡直太可惡了,肉搜他必須出來道歉,狗狗好可憐啊」、「可憐的狗孩子,冤有頭債有主,記得找對人報仇」、「沒有把狗當一回事,撞到了還很囂張,垃圾人」、「感覺要被肉搜了,顆顆」。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持相反意見 , 認為「自己養了不綁怪誰,車有損飼主要賠欸」、「狗不綁好怪誰,國賠膩」、「牽繩好像沒看到」,但多數留言依舊歸責於汽車駕駛肇事犯後態度不佳,有沒有綁好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律師則表示 , 依照動保法

1.若駕駛故意撞死,可能要負擔動保法第25條第1款的故意殺害狗狗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不要說不可能故意,前幾天才發生一例被檢察官以錄影畫面認定故意輾狗而起訴)

2.若有機會閃躲卻因過失沒閃掉,可能要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致狗狗死亡來處罰鍰(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

3.如果明知撞到了貓狗棄之不顧而逃逸,可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罰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並「弔扣駕照1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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