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 私訊 爆料公社
地點:台中逢甲麥當勞
時間及事情過程:晚上12點35分。
當時我跟我朋友還有我朋友的妹妹,要進去麥當勞的門口時,
有一位男子前來對我們三個人口噴飲料,
因為我朋友是最大的受害者(上半身全部都濕掉)
所以當下她自然反應問那名男子在幹嘛?
結果那名男子以為我朋友在挑釁他,
就衝過來揍我朋友左邊太陽穴一拳,結果他揍完就跑走。
然後我朋友的妹妹發現他要逃走,就立馬追上去。
結果他發現有人在追他之後,又跑回來恐嚇我朋友的妹妹,然後還從她臉部揍一拳!
當下她鼻子狂流鼻血,結果他還對我們扮鬼臉就跑走了!
之後有好心的攤販跟路人幫我們聯絡了警察跟救護車,
因為當下妹妹比較嚴重,我就陪妹妹先去醫院掛急診,
我朋友人還清醒,沒有任何不適,就留下來做筆錄。
過程中我都有與我朋友聯繫,
我朋友告訴我說,事後還有一位外國人見義勇為的追上去,
有追到對方,結果還被對方拿花盆砸到頭!
後來我跟妹妹掛完急診結束後,再到派出所要做筆錄時,
看見對方並沒有一絲悔改,還有口出惡言的行為,
就像是在警察局裡面當所有警察面前罵我肥豬,
我當下跟警察先生說我可以提告他公然侮辱嗎?
警察先生卻私底下跟我說:確定要把事情鬧這麼大嗎?
希望我可以就把他當成是一隻狗亂吠,
於是我就想說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對於毆打事情,我們都決定提吿!
對方甚至還揚言要告外國人毆打他!!!
因為外國人對中文一竅不通,
事後我們還是有留下來幫他一個段落才結束,避免他吃虧!
「重點」是筆錄做完之後,
我們打算帶著外國人及我朋友去醫院檢傷要離開時,
卻發現對方也可以離開了!
立馬詢問警察後,警察的回應是:
因為對方是事後與外國人發生爭執才進的警局,
不是當下毆打我朋友的關係才進警局做筆錄,
只因為警察的解釋為並沒有在他毆打我朋友完後「當下」抓到他,
所以一切都需要照流程來,不能給予拘留,不能夠當成現行犯!
當下我真的覺得難道真的要鬧出人命,
才可以把他關起來,避免傷害到別人嗎?
所以此人還在逍遙法外!
奉勸住於逢甲附近的網友,晚上出入真的要小心,
即使是在公共場所也需要隨時去注意身旁的陌生人。
Ps:我們三個都是女生,當下是在麥當勞正大門口被襲擊的!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無違停也無結怨,車身竟被嚴重刮花、輪胎也被刺破...到底是為哪樁??
社員小岸(化名)在爆怨公社貼文
車停得好好的結果變成這樣刮超深!
四個輪胎全部戳洞!
偏偏沒有監視器只能備案乾!
我要詛咒你這個王八蛋從現在開始走衰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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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疑問&樓主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