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今年27歲,從小就父母就離婚了,她隨媽媽生活。父母相繼再婚,她成了爸爸不管、媽媽不愛的孩子。放學不知道去哪裡,後來,父親給她轉學了,學校離奶奶家近,她放學去了奶奶家。

小春是一個懂事的好孩子,在奶奶家,幫奶奶幹活,知道心疼奶奶和爺爺,寫完作業,就幫奶奶幹活,有事放學幫奶奶買菜,小小年紀,是個買菜高手。她買的菜新鮮還便宜,奶奶和鄰居都誇她懂事,將來也錯不了。

小春考上大學,畢業回到本地,順利就業,住進了單身宿舍,經常去看奶奶和爺爺,第一個月的工資都給爺爺奶奶買禮物了。奶奶說,我兒子的濟沒得到,得孫女濟了。

25歲的時候,小春遇到了一個生命中的重要男人——黃越,他們倆一見鍾情。黃越也是單身家庭,他和媽媽一起生活。也許兩個人同命相連吧,他們惺惺相惜,有共同的話題,也有共同的愛好,喜歡文學和旅遊,兩個人處了1年多就結婚了。

因為婆婆拿的首付不夠,他們結婚不想租房,就和婆婆住一起。婚後,她發現婆婆特彆強勢,老公都怕她,她說啥,都得按照她的意思辦,不辦就發脾氣,摔東西,小春婚後心驚肉跳,大氣不敢出。

婆婆說,你們結婚了,我就得歇一歇了,我得得兒媳的濟。她逼小春包攬全部家務,她退休了經常去跳舞,搓麻將,而且她告訴小春,我從來不吃剩菜,你中午得回家給我做菜,小春上班,有時候中午趕不回來,婆婆說,你心裡要有我,你頭拱地都能趕回來。

老公勸她,你會做就多做一點,我媽不容易。

小春懷孕了,老公那天出門了,小春讓婆婆陪孕檢,婆婆說沒空。那天孕檢的人多,小春孕檢到家已經12點半了,婆婆氣呼呼地坐在沙發上,對小春說,一個孕檢居然要3個小時,你肯定是孕檢完事逛街去了,我都要餓死了,你趕緊給我做飯。

小春說,今天人多,就回來晚了,我兜裡就帶50元錢,逛哪門子街,早上我做的豆角燒排骨剩那麼多,你就吃一頓剩菜能怎麼地?

婆婆說,我從來不吃剩菜,我不用你做了,我去吃館子。

老太穿上衣服出門了,小春知道,婆婆經常去一家飯店吃春餅,那家飯店便宜,就是離家遠,來回不打車得2個小時。

2個小時之後,老太吃春餅回來了,推開門,癱地。

只見鞋櫃上有一張紙條,是兒媳留下的:「媽,我最後一次叫你媽,我去醫院做流產去了,然後回奶奶家,等身體恢復差不多了,我就和你兒子離婚,你這樣的婆婆俺伺候不了,祝你找個天天守在你身邊像貼身丫鬟一樣伺候你的兒媳吧!

婆婆做夢也沒想到,逆來順受的兒媳能做掉孩子,和兒子離婚。她在癱地上,嚎啕大哭。老太說,我家條件不好,兒子離婚後找不到媳婦怎麼辦?

現在,小春流產後住奶奶家,老公和婆婆說盡了好話,甚至跪下來求她,她都不回頭,鐵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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