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人應該都會動怒吧!1名外籍男子K先生,不滿前女友與L男交往,秀出手機前女友的裸照挑釁,要L男離開她,甚至要好友S先生幫忙勸L男,但S男看不下去,認為K男太過分,氣得打了他一拳,K男認為2人聯手毆打他,提出傷害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K男行為雖然可議,但S男也不應該動手打人,因此依傷害罪起訴,至於L男則看不出有動手打人,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西非甘比亞共和國籍的K先生,來台後交了1名女朋友,2人相處一段時間後因故分手,而他的女友在分手後,又交往了一名同國籍的L先生。

今年6月28日凌晨,K先生到台北市中正區的鐵三角酒吧喝酒解悶,恰巧L男也前往那家酒吧消費,原本互不相識的2人在異地相逢,因屬同國籍,就聊了起來,但沒想到聊了以後,才發現讓K男心理煩悶的前女友,竟然成為L男的女友。

此時K男的心情鬱卒到了極點,就拿出手機秀出前女友的裸照給L男看,不僅向他挑釁,同時還宣誓「She is mine」,要L男離開她,K男還找了身旁同鄉的S男,要他幫忙勸說請L男離開她。

S男雖然是K男的朋友,但也看不下去好友的作為,不想介入2人的紛爭,因此沒有理會他轉身離開,但K男卻不放過,一直尾隨著他碎唸,S男越聽越火,氣得一個轉身就揮拳打了K男頭部,造成他右上眼皮挫擦傷,此時L男見狀趕緊將S男拉開,但K男認為是2人聯合打他,因此對2人提出告訴,同時離開台灣這個傷心地。

為了還原當時情形,檢察官勘現場的監視畫面,發現K男一路尾隨S男,並出言挑釁,S男才會被激怒揮拳,雖然K男的行為無法令人苟同,但是動手打傷人就不對,因此依傷害罪起訴,至於L男全程都沒有動手打K男,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又是一名遇上了外國人就傻了的臺女」、「所以K男還是不夠大隻吧」、「什麼時候才會有:地檢署看了以後確實該打,起訴K男並求處在打10拳!」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女孩小心!千萬別被男友拍裸照,很危險的。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