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联邦法院今天批准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上诉挑战首相非公职人员的裁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为首的三司,批准潘俭伟针对一马发展公司起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案件中,挑战首相非公职人员的上诉申请。

其余二司分別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查哈拉及联邦法院法官阿里扎杜。

联邦法院未来將针对两个问题做出裁决。第一,在判定公职人员是否瀆职时,根据政府诉讼法令第5条文,首相或部长是否为公职人员?

第二,法庭上,决定首相或任何部长是否为公职人员,以判定公职人员是否瀆职,是否只能依据1948年(1957年)詮释法令第3项和联邦法院第132条文以及第160条文?

潘俭伟是在2017年1月16日起诉纳吉和政府,在处理一马发展公司基金上存在行为不当,要求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及惩罚赔偿,利息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他声称纳吉是公务人员,因为纳吉也是北根去国会议员。当时首相也是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会的顾问经理兼董事长,並且拥有直接和间接可以左右一马发展公司的决策。

他在入禀书中要求法庭宣判,纳吉及大马政府犯下公职人员瀆职罪,同时宣判纳吉滥权以从一马公司捞取个人利益。

可是,吉隆坡高庭在同年的10月13日撤销了潘俭伟的案件,裁定纳吉虽身兼首相与財长职,但他並非是公职人员,因此案件不予审理。

潘俭伟隨后提出上诉却再度碰壁,上诉庭三司也在今年4月13日也一致驳回此案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