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冷刀切360蛋糕, 揸刀人被捕了!


印裔男子切有“360私會黨”字樣的蛋糕,已被逮捕助查。


(新山8日訊)警方於上月30日接獲情報,指在社交媒體流傳一個視頻中,有一名疑似印裔男子手持巴冷刀,在擁有“360私會黨”字樣的蛋糕上,用刀切下蛋糕舉動,引起警方關注。


柔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卡利昨日發出文告時指出說,上述的男子舉動像是在挑戰執法單位的威信,警方於上周四,中午12時45分,已逮捕34歲印裔男子,並援引1966年社團法令第43條文(擁有私會黨文身圖案)下助查。他說,該名嫌犯早前在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下令到吉打改造中心長達兩年,對方於6月9日才恢復自由身,惟嫌犯仍企圖返回“360私會黨”。警方仍針對此案,追查其余黨員。

男子也以巴冷刀切下另一個寫著“36”數字的蛋糕。居鑾“36私會黨”一名印裔黨徒,在新山某間娛樂中心舉行慶祝會時,用一把巴冷刀切蛋糕,兩個蛋糕分別寫上“36”和“360”數字。據在互聯網流傳的視頻顯示,這名印裔黨徒穿金戴銀,舉起巴冷刀進行切蛋糕儀式,圍觀者鼓掌喝彩,現場也播放強勁音樂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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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視頻顯示,男子手舞足蹈一番,再切下“360”數字的蛋糕,看似像在慶祝。根據警方消息,此人是限制居留犯再也慕魯甘(34歲),被丟埠到吉打州波各先那,居留期從2016年6月10日至今年6月9日,為期兩年,意即是他剛結束限制居留期限。“再也慕魯甘為居鑾新邦令金人,目前在新山工作,警方不排除當天他應是和友人慶祝居留期結束。” 警方消息指他涉嫌多起嚴重罪案,其中在新邦令金犯下最多案件,包括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A條文、15(1)條文、刑事法典148條文(持械騷動)及382條文(盜竊造成傷害或死亡)。男子也在令金觸犯刑事法典385條文(勒索);在居鑾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條文,及刑事法典324條文(以武器致傷);在拉央拉央觸犯刑事法典394條文(傷人兼打槍)及382條文(盜竊造成傷害或死亡);在新山拉慶觸犯兩項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5(1)條文;在新山彩虹花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2)條文;在新山拿督翁鎮觸犯刑事法典395條文(結伙搶劫);以及在新山南警區范圍觸犯刑事法典385條文(勒索)。至截稿時間,新山南警區主任沙胡裡納因,暫未回應上述事件在哪一間娛樂中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