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1MDB等著爆發! 敦馬再次向納吉開炮除了追問1MDB的420億下落,這次他也提到另一家已累積至少279億,目前已高達474億債務,和1MDB不遑多讓的 GLC。


叫人擔憂的是 這家公司的所有貸款皆來自我們的EPF!這家GLC叫PFI,和1MDB一樣,也是財政部旗下財政部機構(MoFInc)持有99.99%股份的GLC,其餘一股由聯邦土地局(FederalLand Commission)持有。


看來PFI就是Pembinaan FinanceIncorporated的簡寫。

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揭露,財政部成立PFI建築公司,真正目的只是讓政府獲取「預算外」(Off-budget)的貸款,借錢時避開國會的審核。


公賬會今日提呈國會下議院的《PFI建築公司管理程序報告》指出,雖然「私人主動融資」(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的概念,原意是讓政府得以更方便取得經營以推行建築活動,但PFI建築公司的運作過程,已偏離「私人主動融資」的概念。

「公賬會認為,成立該公司的真正目的,只是為了讓政府取得預算外的貸款,私人公司並沒有將資金投進計劃上。」

以政府資金還貸款


公賬會報告也指稱,由於政府沒有把PFI建築公司的債務,列為政府的賬目,所以雖然目前我國的財政,賬面上仍保持3%的赤字及54%的國內生產總額,這些表面上亮眼的數據,其實是不準確的。


報告說,由於政府進行「預算外」的貸款,使得財政預算案的數據出現許多疑點,也無法真正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況。


報告表示,如果政府將PFI建築公司的開銷,以及其他「預算外」的賬目,都算進在財政預算案,政府的開銷及債務肯定會更高。

公賬會報告也揭露,PFI建築公司利用政府資金來償還該公司的多項貸款。


報告說,政府將一塊政府租給PFI建築公司,卻只收取象徵性的費用,之後又向該公司租回同一塊土地。

報告指出,PFI築建公司的貸款,竟然用政府向該公司租地的錢來償還。


報告說,這些開銷都沒有被納入財政預算案,而PFI建築公司所資助的計劃撥款,也沒有提呈到國會。

報告建議,為了確保財政透明,PFI建築公司的賬目,必須提呈國會。


「此外,其他任何像PFI建築公司的『預算外』的開銷,都必須經過國會審核。」


負責管理中央政府土地的聯邦土地專員(FLC)已支付11億3000萬令吉的費用,以在全馬各地租用186塊土地。


而在明年2月,政府還會支付另一筆11億2000萬令吉租金,以延續一年兩次付款的租賃合約。這項租賃只有在2027年時,總共支付290億令吉租費後,才會結束。


不過,讓人疑惑的是,這些土地其實原本都屬於政府所有,政府在2013年前都已經使用這些土地,而且無需支付任何租金。


因此,為何政府現在需要支付租金呢?那些租金又是付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