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我還沒談過戀愛,只是心底的愛已經很澎湃。雖然我長得不算漂亮,對男生卻十分挑剔,我的王子必須是斯文、俊秀、有內涵、深沉穩重的男生。雖然知道這樣的人在我們這個小城很少見,但我堅信我會遇到。
果真,我遇到了兢(化名)。他不是外地人,來我們這裡有工程,他是工程師。他斯文、俊秀、深沉、穩重,我的王子終於出現!
我是個外冷內熱的人,給人的第一印象很文靜,其實熟悉的人都知道,其實我很活潑,是同事中的開心果。
可是,兢是喜歡文靜的女孩,還是可愛型的呢?一直以來我都為這個問題而苦惱,也因此一次又一次錯失了和他相處的機會。
2005年的冬天格外冷,兢因為工程即將完工而漸漸淡出了我的生活。雖然心裡對他無限牽掛,但我們的關係沒有絲毫進展。
我開始上網聊天,有個人向我打招呼,我當時覺得他的名字好玩,就和他聊了起來。
幾天後,他便向我要手機號,我也沒在意,就給了他,他就是我現在的男友———東(化名)。
我對東沒有別的感覺,只是多了個虛擬世界裡的朋友而已,和他之間的來往不過是每天發發簡訊,他會提醒我注意保暖、按時吃飯、天天快樂什麼的。
2006年的情人節,東說要送給我花,還說要來找我。我說:「我長得不漂亮,見了也是失望。」他說:「相信你沒有玫瑰的濃郁芬芳,但一定有菊花的淡雅清香。」想不到這個小男生竟會說出這般有詩意的話。
我說:「我不喜歡菊花,我喜歡百合。」接著,我就在網上收到了他的一束百合花。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在情人節里收到花,雖然只是一張圖片。
夏天,我辭職來到了省城,在一家電腦學校學習。
世界真小,在小城很久沒見到的兢,竟然在省城邂逅。更沒想到的是,他的女朋友竟在離我學校近在咫尺的店裡上班。
那天,兢和女友請我吃飯。他們熱情地發出邀約,卻不知我如赴刑場,手心冒著虛汗、緊握著拳頭。那頓飯真是難以下咽,我不停地喝水,拿水杯的手一直在抖。
兢說他準備和女友在年底結婚,那個大我五歲、長相一般的女孩要做我王子的新娘。而說這話的時候,他們才認識三個月,可我已經喜歡他兩年了。沒人知道,我的心在滴血……
從那以後,我就努力去忘記我的王子,東無疑是我忘記兢的良藥。
感謝東,在我最傷心的時候從網路走進現實。
東在省城上班,和我想像的一樣,是個小男生,比我大一歲,個子卻只比我高一點,戴副眼鏡。他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不過沒關係,他又不是我的男朋友。
他騎了輛銀色電動車來找我,說:「走,我帶你去動物園。」天,他還記得!半年前,我對他說過小城的動物園又破又小,而我喜歡動物,想去大的動物園玩。誰知,他竟記了這麼久。
以後的日子裡,大街小巷都留下了我們的足跡。他騎車帶我認一條條交錯的道路。我是個路盲,東卻說:「不怕,有我在,你丟不了的。」那時微風吹起我的長髮,拂在臉上,一種叫做幸福的東西在我心裡緩緩流淌。
一個夏天過去後,我和東牽起了手,我竟然成了他的女朋友!
一年的學習結束了,我要回老家,東捨不得我走,要我留下來在省城發展。爸爸幾次三番催我回家,從小到大我都是乖巧聽話的女兒。東沒有強留我,我也沒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