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今年7月1日上路,其中規定公教人員結婚超過兩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資比率,要求1/2的退休金。銓敘部官員說,此規定不溯及既往。

今年7月起,結婚超過2年的公教人員若離婚,得照比例給付配偶退休金。(圖/資料照)

年金改革新制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考試院會日前通過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條文中納入離婚配偶退休金的分配,規定「分配比率以公務人員與離婚配偶於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期間,與公務人員審定退休年資重疊的部分,按重疊期間占審定退休年資比率的1/2計算。」

法規舉例說明,某甲結婚前有義務役2年,民國95年元旦結婚,98年元旦任公務人員,108年元旦離婚,126年元旦退休,審定退休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30年,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審定退休年資重疊期間,應自98年元旦起算至107年12月底止,合計10年,婚姻關係占年資比率為10/30,按比率1/2分配,等於配偶可拿走1/6的退休金。

銓敘部官員今天受訪指出,離婚配偶退休金分配是在去年立法院審議時,立委要求下納入,公教人員原來沒有這項規定,也非考試院立場,立委認為配偶在婚姻期間內有貢獻,最後仍審議通過。

官員表示,此規定不溯及既往,7月1日以後離婚的公務員才適用此規定。目前勞工部分還沒有相關規定,以後會否修改不確定。

根據規定,公務人員與離婚配偶得於法定分配比率範圍內,以雙方合意分配為優先;無法協議、協議不成或依法定分配比率分配結果會造成不公平時,法院得部分調整或否決此等分配。

新制上路後,公務員是按月發給月退金,離婚配偶部分是由審定機關審定後,一次發給。

7月1日開始,公務人員如果離婚,另一半有權利請求退休金。不過這新的制度,也讓有些公務人員開始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支付的金額會變多,因此現在外界有傳出,在新制上路前,可能會爆發離婚潮。

圖/TVBS

7月1日年金新制上路,不過這讓有些公務人員開始擔心,新制上路後如果離婚,另一半有權利請求退休金。

民眾:「看他們夫妻怎麼去協調,因為每個家庭的觀念都不一樣,你要去了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如果他的家庭狀況,財產有個額度的話,那我覺得是蠻贊同的。」

圖/TVBS

新法規定,婚姻跟年資重疊的時間,依比例可以拿走一半,假設工作年資從民國80年到110年,同時在民國80年結婚、民國90年離婚,婚姻時間以10年計算,退休金乘上10/30再乘上1/2之後,就是另一半可以請求分配的金額,不過就有外界質疑,如果不想給出退休金,可能會在7月1日新制上路前爆發離婚潮。

圖/TVBS

民眾:「也有可能啊,就會避開這個,他就可以自己享受這個福利,就不用把財產分給另一半。」

立委表示,新法是為了保障家庭主婦,長年在家打理內務沒有工作收入,退休金的請求是合理的範圍,對於離婚潮的傳言覺得外界多慮了。

立法委員尤美女:「這是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所以請求權是由雙方去協議的,既然是一個請求權,雙方可以去談請求或是不請求。」

退休金畢竟是一輩子辛苦換來的,怎麼分配才合理,民眾有不同的聲音。

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

年金改革新制7月上路,離婚公務人員配偶將可要求按比例分配退休金,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姚志平攝)

離婚配偶請求分配公教退休金規範

公教人員想離婚趁早!年金新制7月1日上路,考試院公布施行細則,今年7月1日以後離婚的公務員,若結婚超過2年,離婚配偶可依兩人婚姻存續時間,按比例要求分配一半的退休金。新規定雖不溯及既往,但公務員聽說後,皆罵聲不絕。

怨偶搶月退 民事爭訟扯不完

不只扼殺幸福 簡直是懲罰離婚

新制7月上路 離婚分退休金不回溯

立法院在去年8月相繼通過公務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新制,從今年7月起適用。考試院日前巡迴說明新舊制差異,並公布退撫法施行細則,不少人聽了大罵立委「修的是什麼法!」

銓敘部官員無奈地說,去年立院審議年改方案時,在時代力量和綠委尤美女強力要求下,相關條文在法案進入院會表決前1個多小時才納入,儘管銓敘部極力說明實施後會有問題,但仍完成三讀。

根據日前公布的退撫法施行細則,今年7月新制實施後離婚的公務員,其離婚配偶可要求分配退休金,分配比例按照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期間,與該公務人員審定退休年資重疊比率的2分之1來計算。

銓敘部舉例,張三服義務役2年,95年元旦結婚,98年元旦擔任公務人員,108年元旦離婚,並在126年元旦申請退休,退休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有30年。

婚姻與年資重疊部分 可拿走一半

張三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期間,是從98年元旦起算,到107年12月止,合計為10年,因此待張三退休後,其前妻可要求的退休年資比率為30分之10,可按照該比率,要求分配2分之1的退休金,亦即全部退休金的6分之1。

由於目前勞退條例沒有相同規定,為免衍生勞工和公務員離婚後,勞工可以分配公務員退休金,但公務員卻無法提相同要求的爭議,退撫法施行細則也明訂,須待勞退相關法規有類似規定後,勞工才能要求分配公務員的退休金。

勞退無類似規定 勞工配偶暫排除

至於非勞工、專職家管和同為公教人員的離婚配偶,待新制上路後即可適用。銓敘部指出,離婚配偶要求分配的退休金是一次發放,也就是說,即使公務員是按月領取月退金,其離婚配偶也會在計算好應得的年資分配比率後,一次就領到其應得的退休金。

銓敘部說,新制對公務員的婚姻影響尚須觀察,但離婚後再婚的公務員而言,再婚後的退休生活將被前任配偶拿走一大部分養老金而受到影響,「錢的問題將會比以前更複雜」。

來源:www.youtub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