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熱度”很正常
讓我們看一組數據,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下,不同年齡的幼兒所能專注的時間有明顯差異:
3歲幼兒能集中注意3到5分;
4歲幼兒能集中注意10分鐘;
5到6歲幼兒能集中注意10-15分鐘左右;
7-10歲時,兒童注意力集中時間約為15-20分鐘;
10-12歲時,注意力集中時間約為25-30分鐘;
12歲以上能超過30分鐘。
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孩子們都是“坐不住”的“小戲精”,這不是因為他們專注力不好,而是由這個年齡的生理特點決定的。
“三分鐘熱度”並非壞事
對於剛來到新環境不久的他們來說,周圍一切事物都是新鮮的。為了能充分感受和探索這個“神奇”的世界,他們需要不斷地去接觸身邊各種各樣的事物,他需要什麼都看,什麼都碰,什麼都摸,需要對一切都感興趣。如果他的注意力只能專注在一個事物上,那麼他其實是屏蔽掉了許多東西。只有通過不斷的嘗試了許多的東西之後,他才能最終確定下來自己的興趣,知道什麼是自己應該專注的。
(5)“錄音”
當幼兒的注意分散時,教師對幼兒說:“小朋友們,你們的小耳朵就是錄音機,現在請你們打開錄音機准備錄音,看誰的錄音機最靈。”小朋友們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被教師的話吸引過來。這種方法常常用於教育活動中途教師要范唱、范誦或交代某一重要事情。
(6)看口形
譬如,音樂教育活動中的范唱或幼兒跟唱幾遍後,教師要求幼兒看教師的口形跟唱,而教師並不發出聲音。在幼兒熟練以後,教師再讓小朋友不出聲地唱,教師看小朋友的口形。這樣做,既集中了幼兒的注意力,又激發了幼兒學習的興趣,增強了幼兒記憶的效果。音樂、故事、詩歌、散文教育活動皆可採用此法。
(7)鈴鐺鈴鼓節奏法
即幼兒開小差時,教師用鈴鐺或鈴鼓或者用手掌打出一定的節奏,讓幼兒用手擊掌跟著打同樣的節奏,那麼,東張西望的幼兒會很快地把視線轉移到教育活動中來。
上述7種“口令法”一般都需要多次訓練、強化,讓幼兒熟念於心方能有效。因此,教師平時要注意對幼兒進行適當的訓練,讓他們形成條件反射——“口令”喊出即出現相應的行為。
06
表揚他人
當有超過20%的孩子出現注意力分散行為時,教師還可通過表揚遵守紀律的孩子來達到讓所有的孩子認真守紀的目的。比如,教師在混亂的班級中發現有幾個特別老實的孩子端坐著聽課,這時教師可以對孩子們說:“××小朋友的紀律最好,我看誰能像他一樣。”“××小朋友聽得最認真了,小眼睛一直看著老師。”“××小朋友坐得最好了,兩腳並得好好的,一動不動。”“我發現××小朋友表現得很好,一點都不吵鬧,我想和他做游戲。”“××小朋友做得真好。他聽課認真,新童服裝還大膽舉手回答老師提出的問題。”其他小朋友聽了會很快模仿他,繼續專注於教育活動。
07
許諾
當班上的多數孩子在教學活動中都注意力分散時,教師可以利用教學活動後的“好處”來讓孩子們控制好自己,專心地聽老師講課。比如,有的老師說:“如果大家現在好好地聽課,今天放學時,老師給每個小朋友發一朵小紅花。”“老師一會兒要給聽課認真的小朋友一個五角星。”“如果……老師將……”
08
降音法
當部分幼兒注意力不夠集中,甚至交頭接耳,影響了其他幼兒時,教師如果提高聲音制止,往往收效甚微;如果突然降低聲音,反而會引起幼兒的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列的8種具體的控制幼兒注意力的方法,只是治“標”之法,而非治“本”之法,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孩子的注意力分散狀況。
總之,各種教育活動必須以符合幼兒身心需要的方式來展開,教育活動才能變成孩子們發自內心嚮往的活動,他們被教育活動本身所吸引,並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