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很爛的父親,經常和社會上的幾個人四處打牌賭博。和他在一起,唯一的對話就是打牌又贏了多少錢,好像從來沒有輸過。但是我媽媽告訴我,他從來沒有給媽媽一分錢。家裡的開支都是媽媽在鞋廠上班的一千二百塊錢工資,還有就是我和弟弟給的錢。他脾氣還暴躁,小時候我沒有少挨打,現在長大了,他想問我們要錢,脾氣改了不少。

我談了一個男朋友,本來是我們自己談的,他橫挑鼻子豎挑眼,說我眼光不好,挑的男人又窮又丑,不讓我結婚,非要人家拿21萬彩禮,告訴我,這個是看看男方看重不看重我。彩禮要少了不值價,以後過去了婆婆看不起。並且說這個彩禮要全部給我陪嫁,一分錢不會少我的。

男朋友家拿不出來這麼多,我很生氣,直接給男票說我要私奔。裸嫁。把男票嚇了一跳,說我敢私奔他不敢娶,第一,我父親是出了名的難纏人。第二,名聲不好,一輩子難抬頭,別人都以為是他壞心眼。最後我把我的私房錢十萬也給了男票。湊了21萬給了我爸。

結婚後爸爸給我一個卡,我去查了一下,只有一萬塊錢。我很生氣。這和詐騙有啥兩樣。父親詐騙閨女,你們誰見過。


也不知道法律上有沒有這一項詐騙罪,我需要諮詢一下大家的看法,誰懂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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