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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周芳認識了差不多三個月了。

我們已經結婚了,雖然我也覺得認識三個月就結婚是比較快,但是沒有辦法,我喜歡周芳,而提出快點結婚是周芳她們家裡提出來的。

三個月前,我在媒人的介紹下認識了剛從外地打工回來的周芳,她人長得漂亮,又會打扮。

我第一眼看見她就喜歡上了她了,雖然當時周芳沒有看上我,但是我還是再三讓媒人,就是我二姨她嫂子幫我去周芳那裡遞個信,說我是真心喜歡她的,我們家條件也不差,以後我肯定會對她好的。

我爸和我都有一輛挖掘機,我們是開挖掘機的,自己收活,收入算不錯的,再加上我們家四個孩子,就我一個男孩,我上頭三個姐姐都已經結婚了。

以後要是周芳和我在一起不想和我爸媽一起住我們也能買的上房子,住城裡,等我爸媽老了,我們再回來老家,或者直接把我爸媽接過去照顧。

周芳在我的真摯追求下,終於是答應和我交往試試看了。

但是讓我更加驚喜的是,周芳在和我處了兩個月後,居然提出來了結婚。

我是做夢都沒有想到啊。

我爸媽知道後也很高興,我們的婚禮辦的比較快,因為剛剛好在一個月後就有一個好日子,而且是全年最好的日子,所以我們就在這一天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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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新婚這晚,周芳卻是以她身體不舒服為理由不讓我進房,還讓我和她分房睡,說怕我控制不住亂來。

這一分房就是一個星期!

我也忍不住了,所以這晚我不顧她的要求進了她的房間。

她不肯讓我進身,不小心她撞到了腰,一直喊疼,臉色都青白青白的了。嚇得我立馬送她去了醫院。

可我沒有想到,醫生檢查完居然告訴我,她動了胎氣!

而且孩子已經三個多月快四個月了!

我當場傻了,我們才認識三個月,而且我碰都沒碰過她,她怎麼就有了!

原來,這才是她著急結婚的原因,就是為了找一個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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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離婚!

隔天我就拽著她上民政局離婚!

之前我們給的彩禮也要他們賠回來!不給就告她們騙婚!

周芳居然還有臉說我沒良心!

我難道給別人養兒子就是有良心?

而且我哪裡對不住她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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