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奈兒5號(Chanel No.5),世界上最著名的香水,瑪麗蓮夢露的睡衣。自從香奈爾品牌創始人加布里爾·香奈兒(Gabrielle Chanel)與法國調香師恩尼斯鮑(Ernest Beaux)研製出世界上第一支香奈兒5號,至今已有近一個世紀了。

香奈兒5號的傳奇——《那麼遠,這麼近》選載

文/陳思進


在香奈兒5號之前,女人只有兩種香水:清新園林味道的「淑女型」,參入動物麝香,具有催情作用的「妓女型」。Chanel NO.5則是世界上「第一支乙醛混合花香調製的香水」,完全打破了當時香水的傳統精神,她融合了奢華與優雅,表現出女性的勇敢與大膽。

「5」是香奈兒的幸運數。1920年,當恩尼斯鮑把10款香水的樣品擺在香奈兒女王面前時,女王逐一拿起標有1至5與20到24的小玻璃瓶,放在鼻端細細聞過之後,毅然地選擇了第5號小玻璃瓶,並且取名「Chanel NO.5」。

而香奈兒5號香水的發表日,正是5月25日,與香奈兒第5場的時裝發表會同時舉行。香奈兒自忖「5」會給她帶來好運。

然而,殘酷的現實並非如香奈兒想像的那樣。就在香奈兒5號在銷售市場取得成功之際,香奈兒女王與「妙巴黎」(Bourjois)化妝品公司也拉開了一場持續二十多年的控制權之戰。

1924年,香奈兒女王與「妙巴黎」的韋特海默兄弟(公司老闆)簽署了一項協議:共同創建一個實體企業「香奈兒香水」(Parfums Chanel),由韋特海默兄弟為香奈兒5號提供全部的融資、生產、營銷及分銷業務,所得回報是占整個公司70%的股份。

作為香奈兒與「妙巴黎」穿針引線的經紀中介,老佛爺百貨公司(Galeries Lafayette)創始人貝德(Théophile Bader)將獲得20%的股份;而香奈兒因許可用她的名字註冊公司,僅獲得10%的股份,同時被剝奪參與公司的經營權。

香奈兒5號,是「香奈兒香水」企業中利潤最為豐厚的產品。這樣的股權分配顯然不公平,也不能讓香奈兒女王滿意。

於是,一麻袋心機的女王開始反擊了。

第一招:利用納粹打擊妙巴黎。

當時二戰爆發,納粹扣押了所有猶太人的財產和企業,而控制「香奈兒香水」的威特海默兄弟是猶太人。香奈兒便籍由自己是「雅利安人」(Aryan,屬印歐歐亞裔),在1941年5月5日向德國官員請願,合法獲准她「香奈兒香水」的專有權。

但香奈兒卻沒想到,威特海默兄弟早預料到納粹即將對猶太人實行瘋狂的行動,1940年5月便將「香奈兒香水」轉移到法國商人、實業家阿米奧(Felix Amiot)的名下。二戰結束後,阿米奧立刻把「香奈兒香水」交回到威特海默兄弟的手中。


當時,香奈兒5號的全球銷售總額每年為900萬美元,相當於現在的2.4億美元,如此高額的利潤令香奈兒下定了決心,要從威特海默兄弟的手中奪回「香奈兒香水」的控制權。

香奈兒又來了第二招:破壞香奈兒5號的市場形象。她讓人們知道,香奈兒5號不再是原來所創建的「香奈兒」,也不再是按照她的標準生產的香水,是劣質的複合產品。此外,香奈兒還推出了「香奈兒小姐5號」(Mademoiselle Chanel No.5),僅提供給少量的客戶。

但是威特海默兄弟早在1940年,就於紐約設立了一個機構,專門從法國格拉斯小鎮去採購製作香水的關鍵原料如精油、茉莉和晚香玉,確保其不間斷地供應,以保證香奈兒5號的質量。

於是香奈兒的抗爭升級了,她把「香奈兒香水」和威特海默兄弟告上了法庭。訴訟要求法國母公司(香奈兒香水)停止生產和銷售以香奈兒命名的所有產品,並歸還她的產品所有權,包括產品、配方和製造工藝,理由為『劣質』。

最後為避免兩敗俱傷,香奈兒與威特海默兄弟最終採取互諒互讓,雙方就1924年的原有合同重新談判。1947年5月17日,香奈兒獲得900萬美元來自「香奈兒5號」的戰時利潤,未來全球每銷售一瓶香奈兒5號,她將提取2%的利潤,每年的收入將在2500萬美元以上,使她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富有的女性之一。

由此,香水背後商業利益的硝煙戰,才總算塵埃落地!

總的來看,香奈兒小姐可以算是一個心機婊,只不過她作為一名設計師,費勁心思想獨占香奈兒5號的利益,卻始終鬥不過兩位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