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我的人生,真的是九彎十八拐,有悲傷,也有幸運。

在我五歲那年,我爸媽煤氣中毒,雙雙去世,叔嬸見我可憐,收養了我,這才過了兩年,我們老家遭到拆遷,我就跟著叔嬸搬到了城裡。

叔嬸對我很好,給我找了城裡最好的學校,每天放學以後,嬸嬸都會騎著電瓶車去接我和弟弟,還順路買很多好吃的,回家做給我們吃,每次和弟弟吵架,叔嬸都不責怪我,反而是弟弟少不了一頓打。

雖然我失去了雙親,但住到叔嬸家,似乎我父母般的愛又回來了,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孝順叔嬸,視他們為親生父母。

直到我大學畢業,叔嬸一直對我都關懷有加,生怕我受到一絲絲的傷害,畢業後我回到家鄉工作,在公司里認識了老公,老公人不帥,但他是真心真意的愛我。

我領著老公回家,打算把我們的婚事告訴叔嬸,希望獲得叔嬸的祝福,回家的那一天,我買了很多禮物,替叔嬸分別買了一套衣服,這還是我畢業來第一次給她們買東西,想到親人相見的場面,我十分激動和期待。

只是當我來到家門口的時候,聽到嬸嬸似乎在和別人吵架,我正準備進去的時候,和嬸嬸吵架的那人冷笑了聲,說:躲了這麼多年,終於讓我找到你們了,趕緊把錢給我,否則我就把這事告訴她,看你們怎麼著。

嬸嬸說:當年就給過你錢,現在還來要?有本事你就說去,反正是你親手殺死小敏(我)父母的。

聽到這裡我很驚慌,又聽到那人說:你以為我不敢?你們不就是為了拆遷錢嗎,大家都是為了錢,是不。

原來我父母的死是人為的,而且主謀竟然是養育我承認的叔嬸,想到這些年的點點滴滴,我含淚報了警。

如今叔嬸被帶走,把疼愛我的親人告了,我的心很難受,我想撤回,可又不知道如何給父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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