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
戶數:600戶(中央補助510戶、縣府補助90戶,共有600戶名額),全國共6萬1051戶。
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補貼項目:
1.租金補貼每月最高新台幣為3,000元
2.自購住宅貸款最高210萬元
3.修繕住宅貸款最高80萬元(由承貸金融機購勘驗後覈實決定)
4.申請免附39元雙掛號郵資(只有今年年度)。
限制(門檻)
1.1租金補貼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家庭成員之家庭年所得低於45萬元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7,172元(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 家庭成員財產應低於每人每年動產限額11萬2,500元
- 不動產限額480萬元。
2.1自購住宅
- 中華民國國民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他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87萬元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4萬68元以下
- 家庭成員財產動產限額應低於296萬元
- 不動產限額應低於525萬元。
3.1修繕住宅
- 中華民國國民
- 年齡20歲以上並符合家庭組成條件之一
- 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87萬元
-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4萬68元以下
- 家庭成員財產每人動產限額應低於11萬2,500元
- 不動產限額應低於525萬元。
今年加碼非合法住宅
例如違建或頂樓加蓋等,仍可申請租屋補貼。
條件:承租戶在105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非合法住宅達1年以上,且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須另檢附最近半年內水電證明
房屋稅籍證明或其他佐證租賃事實的文件
未向直系親屬承租房屋的切結書。
相關資訊
服務專線︰(02)2192-0600
語音專線︰(02)8771-2644
雲林縣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電話05-5522183
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查詢。
歡迎符合規定之民眾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