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藥疑在網上熱賣,賣家更聲稱一個月內已完成近百宗交易。

有賣家公然在Facebook售賣迷姦藥,更聲稱已錄百宗交易!東網記者聯絡賣家查詢,豈料對方傳來一系列不雅短片,展示落藥成果。有精神科醫生表示,相關藥物所聲稱的功能有誇大之嫌,而在港兜售未經註冊的藥物,已可能觸犯藥物條例。

記者佯裝對藥物有興趣,向賣家查詢,對方即傳來多段女性不省人事的短片。

記者根據賣家在香港一個Facebook群組所刊登的資料,佯裝對該藥物有興趣,跟對方透過手機聊天軟體取得聯絡。賣家指出,其出售的「瀰漫之夜」,溶入飲料後無色無味,事主喝下後的30分鐘內即見效,藥效持續6小時,並聲稱即使事主在事後驗尿,也驗不出曾經服藥。

賣家在香港Facebook群組兜售迷姦藥,並上載多張疑似女性服用後的照片。貼文已被群組管理員迅速刪除。

醫生丁碩全表示,一般來說,沒有藥物在服用後能達至「催情」效果。

賣家指,「瀰漫之夜」主打四大功效,包括催情、迷幻、聽話、失憶,並傳來多條歷時約10秒的短片,顯示女性在服藥後迷迷糊糊的效果。

賣家表示,因台灣近期對此藥物管制嚴密,故轉攻香港市場,在網上發貼招生意。他並傳來多張送貨證明,顯示已發貨至香港各區,聲稱單計6月份已完成至少100宗交易。

精神科醫生丁碩全表示,賣家聲稱該藥物有「催情、失憶」功效,有誇大之嫌,因為一般服用藥物,難以達到此等功效。他說,許多聲稱有「催情」作用的藥物,其實只具安眠作用。然而,賣家兜售未經衛生署註冊的藥物,已可能觸犯藥物條例。

香港於2001年已經將GHB(羥基丁酸)迷姦水,列為受管制危險藥物。非法管有或者服用,一經定罪可被判監及罰款1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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